【广元市朝天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文件】
广朝文明委〔2023〕3号
广元市朝天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朝天区2023年度“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曾家山旅游度假区党工委,各乡镇党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经区委领导同意,现将《朝天区2023年度“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元市朝天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23年7月31日
朝天区2023年度“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文明家庭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重要内容,是营造良好社会风气的重要支撑。为规范做好全区文明家庭评选工作,促进文明家庭健康发展,依据全国、省市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为着力点,以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为载体,以“家风正、家教好、家庭美”为目标,促进家庭和睦、相亲相爱、下一代健康成长、老年人老有所养,使千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推动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
二、评选标准
(一)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二)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合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三)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家庭成员之间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亲属、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民族团结意识强,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四)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五)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充分发挥父母长辈示范作用。在家庭教育中注重精神文明教育,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六)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培养好家风,传承好家训,建立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提醒引导、感染熏陶、规范约束家庭成员的言行。注重家庭文化建设,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
(七)绿色节俭。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杜绝食用野生动物。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八)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和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带头参与治理身边的脏乱差问题。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
(九)区级有关部门从获得以下荣誉的家庭优中选优,向区文明办直接推荐。
1.区妇联等部门表扬的朝天区“五好家庭”或“最美家庭”;
2.区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表扬的全区性荣誉个人的优秀家庭;
3.军烈属、公安英烈家庭、荣誉军人、好军嫂、好警嫂等优秀家庭。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8.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9.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三、评选程序
(一)组织发动。各级各单位全面启动文明家庭评选工作。多渠道宣传公告评选活动和推荐办法,发动群众广泛参与。
(二)申报推荐。区级部门家庭采取家庭自荐、群众推荐的形式层层遴选,由工作单位负责审核;乡镇村(社区)家庭向当前居住地的村(社区)自荐申报,由村(社区)、乡镇党委负责逐级审核。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公示期满后,正式向区文明办提交推荐材料。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负责国有企业家庭的遴选、审核、推荐。每个村(社区)、部门(单位)推荐至少1家庭。
(三)评选命名。区文明办组织审核候选家庭资格和事迹材料,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主要是核查候选家庭有无“一票否决”情况,最终提出50户文明家庭候选名单,在区级主要媒体进行公示,报经区文明委审定后,进行命名和公布。
(四)学习宣传。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站及新媒体,大力宣传文明家庭的先进事迹,尤其要发挥新媒体的优势,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激发广大家庭参与文明家庭建设的热情,推动兴起文明家庭建设活动的热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区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文明家庭推荐评选工作,将其作为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认真研究部署,统筹推进。要把助力创建文明城市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效,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要求贯穿于评选全过程,形成鲜明工作导向,提升评选质效。
(二)严格申报评选。坚持“质量第一、好中选优”原则,严把申报关、推荐关、测评关、公示关、审核关,真正把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绩突出、在全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家庭评选出来,使评选经得起群众检验、实践检验和历史检验。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把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问题,严禁突击迎检、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要严明廉洁纪律,公正行使测评权、推荐权,确保风清气正。
(四)注重宣传氛围。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文明家庭的先进经验和主要事迹,扩大评选活动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热情。
各乡镇、区级各部门对申报家庭进行评选并完成家庭的资格审查、政审把关、社会公示等程序,于8月31日前向区文明办提交《朝天区“文明家庭”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1500字的家庭事迹材料(电子版)、3张家庭生活照片(jpg格式、不小于2M、无水印,每张照片配不超过50字的文字说明)。联系人:李泉霖,电话:13881250095,邮箱:80061995@qq.com。
广元市朝天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23年7月31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