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是一个特殊的困难群体,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区民政局立足民政职能,多措并举完善孤儿保障体系,确保孤儿健康成长。
加强保护阵地建设。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对朝天区中子镇中子铺社区、羊木镇金台社区闲置资产进行维修改造,拟建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童之家示范点),为星期六、星期天、寒暑两假留守孤儿和留守儿童提供“2+2”延伸替代服务。
提高最低养育标准。从2022年1月起,机构养育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从1200元/人/月提高到1600元/人/月,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从900元/人/月提高到1200元/人/月,切实保障孤儿基本生活。
着力解决特殊困难。建立广元市朝天区特殊困难群体特殊救助基金,对孤儿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及政策范围内费用医疗救助后的个人自付部分及超限额部分,按100%比例予以救助,解决孤儿因就医造成生活困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