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畅通信访渠道做“加”法。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等制度,并会同区信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属地乡镇等力量,深入村(社区)、企业巡回走访,及时就地发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在不断完善“信、访、网、电”多渠道信访的基础上,广泛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工作,实现《条例》进村组、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医院,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上访。截至6月底,已累计收到各类渠道信访218件,收集劳资纠纷、农村居民生产生活、历史遗留等问题300余个。
(二)完善信访流程做“减”法。严把信访“第一道关口”,对上级交办和本级受理的信访件实行“马上办”,集中归口受理、逐条归纳概括,及时纳入分类台账,专人负责全程跟踪督办,综合运用电话督促、书面督办等方式对信访件办理迟缓的责任部门进行催办、督办,努力实现群众信访事项“最多访一次”。截止6月底,累计办结“最多访一次”信访事项100余件。
(三)突出工作合力做“乘”法。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优势,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切实把“脉”全区信访工作,精准发力重点工作和薄弱环节。区信联办牵头,及时召开信访事项协调会,群策群力为久拖不决、重复反映、重大疑难等信访问题联合会诊、会商调处,推动信访工作从单打独斗不断向综合施治转变。截止6月底,共召开3次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处理20余件信访事项,预警处置赴省、进京风险隐患10余起。
(四)主动化解心结做“除”法。采取情理法融合、教育疏导和依法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全力攻坚化解“钉子案”“骨头案”,并对办结的信访事项按照“谁承办、谁反馈”的原则,通过电话、上门反馈、约访约见等方式,严格落实回访反馈制度,及时回复办理情况及处置结果,对办理存疑的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并同步整理收集群众对宣传方式、基层信访工作、复查复核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截止6月底,攻坚化解“钉子案”“骨头案”10余件,回访群众350余次,收集各类意见意见5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