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院长陈椿带来了《失独家庭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亟待加强》的建议。
陈椿在建议说,近年来,我国失独家庭的数量逐年增加。随着老龄化问题的日益凸现,失独家庭在养老问题上面临独特的困境。尽管政府围绕失独家庭的养老保障制定出台了相应的帮扶政策,但是,失独家庭现享有的政策待遇仍然难以满足其在养老保障方面的现实需求。
陈椿在建议指出,在现有的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中,对失独家庭保障地位的界定过于笼统和模糊。失独家庭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面临着独自承担养老责任的压力,但在现有法规中没有明确的保障措施。
陈椿认为,一方面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加,公立养老机构的床位日趋紧张,很难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这使得失独家庭在寻找合适的养老机构时面临较大的困难。而另一方面,民办养老机构虽然数量较多,但由于其高昂的收费标准,很多经济拮据的失独家庭望而却步。由于失独家庭经历了巨大的心理创伤,他们更需要心理疏导和精神抚慰。社会整体对失独家庭的扶助普遍还是集中于经济层面,对其心理健康问题的关注,特别是针对失独家庭的心理疏导和精神抚慰还远远不够。
为此,陈椿提出三点建议:
一、完善失独家庭养老保障相关法律法规。首先在现有法律法规中增加对失独家庭养老保障的明确规定。如,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新增条款,明确失独家庭在养老保障方面的权利和待遇,以及政府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以确保他们在养老权益方面得到应有的保障和关注。其次,在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出台专门针对失独家庭社会保障的单行法规(涵盖失独家庭养老金、医疗保障、心理健康支持等方面的内容),以更加具体地规定失独家庭养老保障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和监督机制。
二、提高社会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扩大普惠型机构养老服务供给。一是增加普惠型机构数量。通过提供奖励、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引导社会资本、鼓励民间投资等方式参与养老服务产业,扩大普惠型机构的规模和覆盖范围。二是优化普惠型机构布局。根据老年人的分布情况和需求特点,合理规划普惠型机构的布局,确保老年人能够方便地接受养老服务。三是提高普惠型机构服务质量。通过建立评估机制、加强监管力度等方式,督促普惠型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四是降低普惠型机构服务价格。通过补贴、减免税费、提供财政支持等方式,降低普惠型机构的服务价格,使更多老年人能够负担得起养老服务。
三、建立以经济扶助为基础,涵盖精神关怀和情感关怀的失独家庭心理扶助机制。首先应加大经济扶持力度。政府应构建经济扶助的动态调整机制,在结合当地物价水平、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及其他政府扶助金发放标准的基础上,建立涵盖调整周期和调整依据两个方面的常态化动态调整机制:一是以年度作为调整周期,在每年的固定时间公布下一年的辅助标准;二是要兼顾失独家庭在医疗、养老等方面的支出与日俱增、城市居民平均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逐年攀升等现实情况,将其作为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的参照依据,从而保证扶助标准的调整与这些因素的变化幅度保持一致。
在此基础上,陈椿认为,还可设立失独家庭养老专项扶助资金,定期向符合条件的失独家庭提供经济援助。特别是针对因病致贫的失独家庭,为其提供额外的医疗保险,扩大医疗报销比例和范围。建立健全失独家庭信息库,包括失独家庭的经济条件、心理状况、健康水平,以此精准推行失独家庭养老保障的帮扶项目。政府可以根据失独家庭的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帮扶政策,如,对于心理健康状况不稳定的失独家庭,可以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服务;对于身体有特殊需求的失独家庭,可以提供医疗康复和护理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