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扶贫小额信贷政策
扶贫小额信贷是银行向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的5万元(含)以下、3年(含)以内,“免担保、免抵押”信用贷款,财政按照基准利率给予不超过年利率5%的贴息,主要用于发展家庭种养业、家庭简单加工业、家庭旅游业及购置小型农机具等创收项目。严禁用于非生产性支出。
2.扶贫保政策
扶贫保重点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因意外风险、疾病风险等致贫返贫现象。年缴保费金额60元/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自交保费12元/户年,财政补贴48元/户年。总保额56000元/户。其中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伤残保额为50000元/户,意外伤害住院治疗5000/户,疾病死亡1000元/户,按人均分摊保额。
3.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试点政策
四川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是重点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基本的巨灾保险保障。由人保财险朝天支公司承保,年缴保费金额38元/户,总保额20000元/户,财政全额补贴保费。
4、农业产业保险政策
农业产业保险是围绕全区特色产业发展研发的保险产品,重点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有带动作用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产业发展中遇到的自然灾害、市场风险带来的损失。已研发推广产品有:核桃树(果实)、花椒树(果实)、魔芋、土鸡等自然灾害、病虫害保险和蔬菜、核桃价格指数保险,所有保险产品保费投保人自缴20—25%,财政补贴75—80%。
5.“政担银企户”金融扶贫财金互动试点贷款政策
“政担银企户”金融扶贫财金互动试点贷款是向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放的贷款。贷款用于粮食生产、畜牧水产养殖、果菜茶药、森林产品等农林优势特色产业,农资、农机、农技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一二三次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家庭休闲农业、观光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农村新业态。按10万元至少联结1名贫困人口就业或1户贫困户脱贫的标准确定融资贷款担保额度,单户(个)融资额度10-200万元之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单户(个)融资额度超过200万元以上(不含)的,累计不得超过总额度的30%。融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5%执行,贷款利息由区财政依照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期以内(含1年)的贷款基准利率贴息,上浮利率产生的利息由贷款方自行承担,融资担保费财政全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