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不辞辛苦为我们追回工资,我们心里压着的一块大石头终于可以放下了。”1月16日,朝天法院开展涉民工工资系列执行案件案款集中发放会,向14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共计7.7万元,发放现场,申请执行人们拿到被拖欠的工资,个个喜笑颜开,连连道谢。
据了解,2015年,乔某某、胡某某等14人受雇于张某某在新疆某木栈道工程项目中进行工地施工。工程完工后,经结算张某某尚欠乔某某、胡某某等人工资9000元到39000元不等,共计31万余元。因多次催讨无果,2018年4月,乔某某、胡某某等人先后将张某某诉至朝天法院。经朝天法院主持调解,张某某约定在2019年4月27日前一次性付清欠付的民工工资。到期后,张某某仍未按照约定支付,乔某某、胡某某等人遂向朝天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张某某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同时多次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实地走访亦未发现其行踪,无奈只能依法将该系列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将张某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
虽然案件程序已经“终本”,但执行干警仍一直关注着案件进展。近日,申请执行人向执行干警提供了张某某的线索,执行干警闻讯立即出动查找并将其拘传至法院,对于张某某躲避执行的行为,本应对其采取拘留措施,但考虑到如果采取拘留措施会对张某某现在的工作造成影响,其无收入来源更不利于案件的履行。执行干警便向其发出《预拘留决定书》,并严正告知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对张某某躲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严厉批评。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和教育劝导,张某某表示愿意履行义务但因案款金额较大无法一次性全部履行完毕,只能先履行7.7万元,剩余欠付工资分期履行。鉴于此,执行干警将案件情况告知该系列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均表示同意其分期履行。
为了让申请执行人尽快领到属于自己的“血汗钱”,案款一到位,执行干警便立即与申请执行人沟通执行案款发放事宜,梳理各申请执行人被欠付的工资情况,制定案款分配方案,提前确定集中发放到场申请执行人名单。在发放过程中,执行干警逐一核对身份信息,确认申请执行标的,经确认无误后再以现金的形式发放。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朝天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该院将以司法大拜年·蜀道亮剑专项执行行动为抓手,持续加大对涉民生类案件的执行力度,严厉打击规避、逃避和抗拒执行行为,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保障。(张敏 张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