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力量”参与基层治理
——广元市首个“全国文明实践巾帼志愿阳光站”花落朝天
近日,广元市朝天区老妈妈劝和文明实践巾帼志愿阳光站“全国文明实践巾帼志愿阳光站”授牌仪式在羊木法庭举行,据全国妇联宣传部印发的《关于命名新一批全国文明实践巾帼志愿阳光站的通知》,该站被命名为全国文明实践巾帼志愿阳光站,也是广元市首个全国文明实践巾帼志愿阳光站。
凝聚基层治理“她”力量,共同守护“她”权益。近年来,朝天区妇联坚持“切实维权、促进发展、服务民生”工作思路,逐步探索出新形势下发挥妇联组织优势、引导妇女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道路。
2017年,朝天区妇联联合羊木法庭打造老妈妈劝和文明实践巾帼志愿阳光站,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及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等方面积极发挥妇女作用,引领村(社区)共建共治共享,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
据了解,老妈妈劝和文明实践巾帼志愿阳光站按照“65岁以下、综合调解性岗位3年以上经历、每周常住当地不少于5天”标准,通过自愿报名、综合考察、择优聘用,从离退休干部、教职工、村(社区)工作者中遴选38名志愿者组建而成,并统一了工作服装、工作胸章等。
“对群众反映的区域内离婚、亲子关系、家产纠纷等家事矛盾,我们就组织老妈妈劝和文明实践巾帼志愿阳光站志愿者上门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案例分析说理,将矛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朝天区妇联相关负责人介绍,对未进入诉讼程序的家事案件,当当事人寻求帮助时,则由志愿者分散谈心找症结、集中会商开解方,积极维护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同时,朝天区妇联开设“婚姻学堂”,定期组织老妈妈劝和文明实践巾帼志愿阳光站志愿者参加法律法规、心理情感、语言表达等调解技巧培训,每年根据调解案件数量、当事人满意率等对志愿者进行考核,并积极争取100元/案调解补助资金和区域评奖评优优先考虑权限,切实调动志愿者调解积极性和质效性。
据统计,截至目前,老妈妈劝和文明实践巾帼志愿阳光站志愿者走乡串邻、进村入户2000余次,化解家庭、邻里、拆迁等矛盾800余起,为当地的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