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服务项目开发。切实落实好项目落户会审制度,为经济发展、项目建设把好环境关,服务宏观综合决策,严把新上项目环保审批关。坚持提供优质服务,主动沟通,提前介入,提高效率,帮助协调解决环评办理中存在的问题。
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督促建设项目业主履行承诺,尽快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审批手续;对不履行环评承诺的建设项目,责令其限期补办,逾期不补办的将依法责令其停止建设。
强化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管理。开展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对未经环评、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即投产的建设项目,并且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产整顿,并限期补办环保竣工验收。
强化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加大农村环保投入资金的扶持力度,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