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3号令)、《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经自愿申请、现场评估等程序,四川省佳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朝阳药店符合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条件,拟纳入广元市朝天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范围。
现将该机构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发现公示对象有不符合条件的,在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广元市朝天区医疗保障局反映(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军师街56号;联系电话:0839-8625801)。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30日。
附件 拟纳入广元市朝天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单位名单.docx
广元市朝天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