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宣传引导。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冬季取暖安全、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广播播报、微信推送、大小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渔业法规和禁捕制度,利用农民夜校、三会一课等平台,大力宣传实施禁捕制度的目的、意义,引导群众主动了解并积极参与禁捕宣传。累积在主要路口和河岸醒目位置悬挂禁渔横幅26幅,张贴禁捕通告50余张,发放禁捕宣传资料2400余份,推送禁捕信息800余条。
强化督查检查。全面摸排镇域业余捕捞、垂钓爱好者,建立监管台账,由水务站、农业站组建工作专班,采取“河上检查与陆上检查”、“白天巡查与夜间巡查”、“定期巡查与突击巡查”相结合方式,重点对镇域“一江三河”等易下水捕捞区域进行执法管控,对违反禁捕规定的,严格按照《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目前,累积开展巡查10次,制止捕捞人员2人次,暂未发现电、炸、毒等违法行为。
强化责任落实。将禁捕工作纳入农业农村工作、河长制工作、综合执法工作考核内容,实行巡查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对发现严重破坏渔业资源行为的,不仅追究巡查队责任,同时追究所在镇村干部的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集贸市场、超市、涉渔餐馆等重点区域场所管理,建立禁捕期群众举报制度,设立并公布禁捕管理举报电话0839-8622194,确保禁捕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