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责任分工。建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统筹协调,相关站所具体抓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的工作机制,落实办理责任,强化办理措施。在办理过程中,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就涉及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建议,做到亲自指导、亲自督办,上半年,现场督办建议3次,办理建议9条。
强化沟通协调。在办理工程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与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进行面对面征求意见完善建议3次12人,及时向代表通报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增强办理工作透明度。上半年,邀请镇人大主席团成员、部分人大代表对承办建议情况进行了视察和座谈,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和联系,使建议得到较好落实。
强化办理质效。把意见办理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提高办结率和代表满意率。承办站所接到转办建议后,做到提前安排,统筹考虑,积极与上级业务部门和分管领导作好沟通衔接,把建议办理工作与本单位全年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办理,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强化督查检查。健全完善代表建议督办机制,由镇人大主席团成员组成意见建议督办工作组,协调督促办理进度,把意见建议办理进展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并结合中心工作进行督办,及时掌握各承办人办理工作进展情况,要求承办人加快工作进度,扎实做好办理工作,及时回复代表本人并反馈代表对意见建议办理的满意度。预计10月底,9条意见建议全部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