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保障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农民群众脱贫致富打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朝天检察院紧密结合区委区政府“精准扶贫”实施计划和检察工作实际,将当地群众关切的民生民利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开展涉农检察工作,打造涉农检察 “绿色通道”,高质高效办理涉农案件,为农民群众“脱贫摘帽”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开辟“绿色通道”为办理涉农案件加档提速
朝天检察院继续深化涉农检察工作机制,全面铺展涉农检察工作,及时建立了打击侵害农民利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新农村建设等涉农案件“绿色通道”,确保快速办理涉农案件。一是建立涉农案件快审快结制度。在案件管理办公室内部监督案件办理流程和时限的同时,年初,朝天检察院还成立绿色办案监督小组,由纪检组牵头负责,针对涉农案件侦办的质量及时间进行全程跟踪督导,及时通报时间超期,办理质量不优的涉农案件。二是健全涉农轻微刑事案件“轻刑快诉”工作机制。成立朝天检察院“轻刑快诉”领导小组,针对发生在农村的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等,且被告人承认实施了被指控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快速办理,极大缩短办案期限,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成本,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同时对适用了涉农轻微刑事工作机制的案件,在卷宗上标明轻微刑事办理标识,确保侦、捕、诉各环节顺畅衔接,诉讼通道全程提速。
开辟“绿色通道”为维护农村和谐夯基固本
朝天检察院围绕“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执法理念,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强化农业农村工作的部署和“精准扶贫”工作方案,突出“强法治、夯基础、惠民生、保稳定”等工作主线,借助涉农检察工作,依托“涉农案件”绿色通道,促进农业发展,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一是联动区法院建立刑事案件发案地巡回审理制度。对侵犯农民权益的涉农案件,协调法院到案发地审理。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充分利用基层检察室和基层检察联络员做好审前的告知和审后宣传工作,借助公开审理的平台,结合审理案例做好当地的普法工作,在当地形成威慑犯罪的作用。二是坚持轻微刑事案件人性感化,从宽处理。对因邻里纠纷引起的轻伤害及轻微犯罪的初犯、偶犯等,检察干警采用人性化手段,通过真诚沟通、感化教育等方式及时纠偏轻微犯罪的初犯、偶犯。对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并得到受害方谅解的,以可捕可不捕的依法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依法不诉的方式,努力减少社会对抗,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开辟“绿色通道”为保障案件质量严格把关
为切实提高办理涉农案件质量,增强办案效率,朝天检察院开通涉农案件“绿色通道”,不仅快速办理涉农案件,还高质高效完成涉农案件的查办。一是建立公、检、法三部门涉农案件协调机制,确保准备及时侦办涉农案件。公、检、法三部门根据协调机制,定期开展涉农案件联席会议,寻求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的有效解决途径,对办案过程如何增强证据意识交换看法,并就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和解答。同时朝天检察院坚持重大涉农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侦监、公诉部门内部及时互通案情,快捕快诉,准捕准诉。二是“一把手”挂帅,牵头办理重大涉农案件,加强调研提升案件质量。朝天检察院各部门每月将涉农案件及时上报,由检察长审定,全面掌握涉农案件线索、数量、案件进度。针对重大典型涉农案件,由检察长统一指挥,确保案件被高质高效的准确侦办。各部门根据侦办的案件类型和特点,开展专项调研分析,切实发现和解决查办涉农案件过程中的疑难问题,为朝天加快振兴、推进全面小康,致力农民群众脱贫致富积极献策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