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重视全力推行。为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朝天区积极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朝天区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了在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超市、农贸市场、学校等生产经营主体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对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和水产品如实开具合格证,同时,积极支持和鼓励种养殖大户、农户试行。目前,全区300余家生产经营主体参与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加强培训做好指导。采用集中培训、基地现场指导、走家串户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农业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贸市场、超市、学校等进行集中培训和现场指导,确保开出的合格证填写规范,内容真实,查验严格。全区共举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培训30余场次,培训生产经营主体、种植大户、农户2500余人次。
通过巡查督促落实。将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纳入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超市、农贸市场等生产经营主体日常巡查监管范围,加强督促落实,确保各项措施、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加强宣传提升效果。充分利用广告、标语、电视、网络、LED等,加强对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目的、意义、诚信经营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在生产基地、农贸市场、超市、主要交通要道制作和悬挂广告标语20余副,LED滚动播放3000余次、电视宣传2次,发放《朝天区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告知书》5000余份。
目前,全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基本接受了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做到了积极主动开具和查验合格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收到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