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推进会召开
12月15日,朝天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推进会在区农业农村局召开。会议传达了中央、省、市领导重要指示及各级禁捕工作会议有关精神,对我区禁捕工作实施作了安排部署。
会上,再次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韩正副总理关于长江“禁渔”工作重要批示及国家有关部委、省、市、区长江禁捕工作精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动长江流域共抓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重大举措,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举措,是保护长江生态环境、保护长江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抓手。全区上下要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抓好抓牢禁捕退捕各项工作,确保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会议明确:我区禁捕时间为2021年1月1日0时起,禁捕范围为朝天区所有天然水域(即“一江十一河”)。
会议通报了前一阶段工作情况,对下一步工作作出安排。一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禁捕的法律法规及禁捕的重大意义。要通过制发政策宣传单、标语、电视、村村响、群众会等方式,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二是开展“四清四无”大排查。“四清”即清船、清网、清江、清湖,“四无”即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对辖区内的河道进行巡查。三是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从2021年元月起,由区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开展全面执法检查。同时加大对市场销售、涉渔餐馆、广告、菜单菜品的监管。
会议由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区委农办主任、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马天星主持,区法院、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等区禁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乡镇分管负责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