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全区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需要,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建科函〔2019〕52号)要求,区住建局切实抓好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承接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具体要求,站在推进全区消防事业发展、维护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高度,切实推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移交承接相关工作。
强化责任落实。及时与区消防救援大队(原区消防大队)会商职责移交承接具体工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职责移交衔接有序。印发《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移交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移交承接范围、时间及工作要求,确保工作不断档和平稳过渡。
强化学习提能。先后局召开局党组会、专题学习会议、业务交流会5次,组织班子成员、业务股室、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修订的《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选派7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市消防设计及验收专题培训,确保职责承接上下一致、工作推进扎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