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各地陆续发生多起火灾事故,造成了较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给消防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为杜绝建筑施工现场火灾事故,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区住建局多措并举进一步强化建筑工地消防安全。
加强消防工作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消防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督促各单位站在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高度重视防火工作,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消防安全工作,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杜绝建筑施工现场重特大火灾事故。
强化教育提升消防意识。将消防安全教育作为施工现场“三级教育”的重要内容,全面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用火、用电、用气常识,使从业人员了解消防要求,增强消防意识,掌握消防知识,遵守消防规定,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积极开展群防群治,营造“了解消防、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社会氛围,防范火灾事故发生。目前,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教育5次,张贴悬挂各类标语40余条,发放宣传手册700余册。
全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局领导带班先后6次带队深入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加强现场活动板房、临时消防、动火作业区域等隐患排查,重点查看临时用电安全以及施工现场灭火器、临时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情况。对施工现场“烧吃住”三合一、消防设施不齐全、管理制度不落实、消防措施不到位的建筑工地,一律责令停工整改,直到符合要求方可批准复工。截止目前,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12次,排查整治18个在建项目,排查各类隐患30余处,现全部予以整改落实。
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加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凡是施工期间,对因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一律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肃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火灾事故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高度重视消防应急救援。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方案,做好消防应急物资和人力的保障工作,一旦出现险情,做到第一时间启动预案,及时进行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