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着力防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始终坚持依法举借政府债务。严格在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限额内依法举借政府债务,并加强债务新增规模控制,确保其规模与财力相适应。
及时足额化解政府隐性债务。严格执行上报省财政厅备案的《朝天区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方案》,积极筹措资金,及时足额化解政府隐性债务余额,确保全面完成当年存量政府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并及时更新政府隐性债务监测平台信息即做到偿还一笔、注销一笔。
严格控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坚决制止政府及部门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违规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和PPP项目等变相举借政府隐性债务行为,确保政府隐性债务零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