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区住建局积极响应号召,结合业务职能,周密部署开展工作,从物业管理、市政设施、工地文明施工等全面推进。
提高物业水平,规范小区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标对表自查,针对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脏乱差、道路破损、线缆乱扯乱挂、车辆无序停放、占用消防通道、绿化管护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在物业小区内拉挂横幅、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张贴海报等多种形式,营造创建氛围,提高群众对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截至目前,共计悬挂横幅30余条,发放市民公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养犬等公益宣传资料1000余份。
补齐设施设备,完善服务功能。坚持从巡、养、管、防四个方面入手,严格落实规范巡查上报制度,每周对城区各项市政基础设施进行网格化“体检”,建立巡查台账,制定维修计划,动态掌握城区市政设施实际状况,做到“发现一处,维修一处”。今年以来,共计维修路面1900余平方米,更换人行道砖2300余平方米、维修路沿石500余米,维修石材栏杆300余米、累计修复检查井基础20余座,更换井盖60余个,疏通道路及小区污水管线1200余米,疏通排水口10余处。
整治建筑工地,改善市容环境。结合安全生产日常监管,针对部分建筑工地存在施工围挡破损、宣传标语字体缺失;施工现场材料堆码凌乱、建筑垃圾未分类存放;未安排专人负责出场车辆冲洗、车辆带泥上路等问题,开展建筑工地环境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截止目前,累计出动检查80余人次,发出整改通知12份,整改安全隐患73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