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宣传。充分利用户外宣传、微信等新媒体推送、标牌设立等形式,将河长制工作精神、政策知识以及相关组织机构等进行宣传。并公布监督电话,动员群众发现问题及时向“河长”举报。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设立标语横幅30余副,更新河(段)长公示牌174个。
强治理。由各乡镇对辖区河道沿线的污染源进行排查形成管理台账,根据每条河道存在的问题逐条提出治理方案。同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私采乱挖、违法建筑、擅自设置排污口等违法行为进行打击。目前,已关停河道砂石加工企业19家,关闭搬迁禁养区畜禽养殖场20家。
严督查。制定《河长制工作考核细则》,由区总河段长办公室组织区政府督查室、区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定期对各河段长落实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和年度工作清单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担当等问题进行严肃问责。目前,共开展专项督查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