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获得新突破
----务实创新的朝天组工之三
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性因素。我区全面把握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不断提高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更好地为科学发展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确保党的任务和目标的实现。
加大公开选拔干部力度。2009年,从优秀事业干部中公开考录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20人。2010年,在小安乡公推直选乡长1人。2011年,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拔乡镇党委书记2名,在事业干部、五类基层服务人员、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优秀返乡农民工中选拔乡镇党委委员8名。在麻柳乡采取“公推直选”方式选举产生党委班子成员,创新实施了民主推荐、区委常委会差额票决、区委全委会等额票决、全体党员直选委员、全体党员再从委员中直选书记、副书记“五轮推选”方式。今年又再次统筹公选了20名乡镇副科级干部,进一步加大了公选干部工作的力度。
规范干部初始提名。对来自一线无论是组织推荐还是个人推荐或群众推荐的优秀干部全部进行登记造册,纳入后备人才库。在每次干部调整的初始提名人选时,均从后备人才库中对合适人选进行筛选比较,根据职位需求和后备人选个人特点,提出多套方案,供区委决策参考。
实行全方位考察。加强对考察对象生活圈、社交圈的全方位考察,做到座谈人数达80%以上,访谈群众10人左右,全面掌握考察对象各方面情况。
首次开展任职意愿调查。换届中,全面了解100余名正科级以上干部的任职意愿,推动了事业需要、组织安排同干部意愿的有机统一。
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区委办、区政府办以及政法系统等单位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营造出了人人争先上进、努力工作的良好氛围。
大胆启用非党员干部和女性干部。近三年来,我区共启用非党员干部32名,启用女性干部20余名,并将1名非党员干部交流回区级部门任主要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