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6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的相关政策出炉,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5月21日至22日。
今年“专升本”计划,原则上按照本年度应届专科毕业生总数5%执行。“专升本”选拔考试由各有关本科院校自行组织,考试科目不得少于3门。具体考试科目、推荐参加考试的学生基本条件和人数比例,由各有关本科院校与对口专科院校协商后自行确定。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5月21日至22日,不得无故变更。考试成绩应书面通知各有关对口学校和学生本人。“专升本”录取方式主要是考试选拔录取。对口院校可在学生“专升本”考试成绩基础上,根据学校实际,结合学生专科阶段在读期间学业综合确定录取分数。拟录取名单应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省教育厅明确,“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应由录取院校给予认定后记为本科成绩。“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原所在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不再向其发放毕业学生报到证。“专升本”学生在录取学校新学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录取高校应予以核对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