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号提案
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解决学校临时用工,确保学校工作正常运转的提案
提案人:赵喜攀贾丽英
内容:
一、行政事业单位编外临时用工的现状及成因
当前,教育系统临时用工的状况比较普遍,用工数量也呈增长态势,比如朝天教育系统临时用工已达400余人,包括代课教师、食堂从业人员、门卫、保洁人员等。
产生编外临时用工人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工作任务重,需要聘临时工作人员才能完成任务,二是部门社会管理职能和工作量增加,而现有的编制不足,人手不够。三是工作需要,例如食堂从业人员、门卫等。
二、使用编外临时用工存在的隐患
长期使用编外临时人员,可能造成编外人员实际转化为财政长期供养的编内人员,严重干扰了正常的机构编制管理秩序。
(一)编外临时用工多数是无契约用工,用人单位不与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单位不愿与聘用者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不进行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形成编外用工现象。从《劳动合同法》关于解除和终止的条款来看,除劳动者本人提出或用人单位原因,一般很难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二)编外临时用工多数是无保障用工,劳动者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得不到落实,劳动用工报酬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情况较为普遍。《劳动合同法》出台后,许多编外临时工提出落实各项保险待遇的要求,劳动争议将呈现上升趋势,甚至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如果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了各种保险又势必增加用人单位和财政的负担。
三、对编外临时用工的建议
为使编外临时用工管理混乱的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建议:
(一)切实加强学校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组织纪检监察、机构编制、财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联合对学校临时用工进行全面清理、登记,对不必要的用工进行清理。规定用人单位按要求建立本单位劳动合同用工名册,并上报到相关部门备案。可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调整(增加)编制、清退富余人员等的手段。
(二)建立临时用工审批制度,规范程序,从严控制学校编外用工数量。学校不得随意自行招用编外人员,对于有些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编外人员的,应向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用工原因、数量、岗位、期限、经费来源、月工资额、单位性质等,并依法办理各项保险手续。对未经审批私自聘用临时工的依法从严查处。
(三)引入市场机制,实现社会服务代理,减少编外聘用人员。加快事业单位改革,对现有的一些行政、事业辅助工作实行社会服务代理,用市场来配置公共服务,真正实现政府购买服务却不养人,切实减少编外聘用人员,减轻地方财政负担。
(四)相关部门采取招聘、招考等形式补充学校从业人员的不足。
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解决学校临时用工,确保学校工作正常运转的提案的回复
牵头领导:孙玉娟 主办单位:区教科局
赵喜攀、贾丽英委员: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解决学校临时用工,确保学校工作正常运转的提案》(第〔25〕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学校临时用工的历史原因。2012年以前,全区学生食堂均是采用对外承包的方式经营,与学校形成劳动关系的就只有承包人。2012年后,区政府规定,学校食堂全部收回,由学校自主管理和服务。这种模式,导致与学校形成劳动关系的临时人员增多、校际间购买保险、发放工资的标准不一,劳资纠纷时常发生等问题。
二、我区临时用工现状。今年9月开学,我区中小学进行临时用工清理,全区共有临时用工390人,主要从事学校安全保卫、住宿管理、炊事服务等工作。教科局向区人社局争取60个公益性岗位,将岗位指标分解到各校,重点解决安保人员。住管员、炊事员由学校根据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并实施合同管理。
三、下一步打算。区政府及区人社、教科等部门高度重视学校临时用工问题。2017年8月,区教科局在《朝天区学校教师管理办法》中对学校使用临时用工作出明确要求。近期,将组织专门人员到外县区考察此项工作,对学校使用临时人员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一是教科局将根据学校的住校生人数、用餐人数核定可使用的临时人员的数目。二是按政策规定,用人双方均要购买各类保险。三是实行合同管理。四是建立严格考核机制,畅通聘用、辞退的通道。区教科局也将争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学校临时用工问题,以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31号提案
关于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的建议
提案人:樊旭春
内容:
饮用水的安全已成为社会、公众和各级政府日益关注的焦点。“喝上安全水”更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指标,而安全的饮用水水源则是获得安全饮用水的根本基础。
农村的生活饮用水水源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农民分散式寻找水源,或是单个规模小的水井,或是来自山上的自流水;二是以乡镇为单位统一采用的共同水源,有的来自山涧溪流,有的来自田间大井。近年来,全区乡镇的生活饮用水水源开始由分散式水源向集中式水源形式过渡,不少乡镇加大了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力度,使大部分群众喝上了安全水。但目前仍有部分农村群众无法饮用到安全水
一、主要原因是:
1、农业面源污染。随着农业开发、农业种植、水产养殖和畜牧、畜禽养殖等农牧禽业生产活动不断增加,农药化肥的施用量也不断增多而引发的农业面源污染以及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污染问题越显突出,部分乡镇饮用水源地受到不同程度的环境污染。
2、农村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滞后。目前,除城镇集中供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基本完成外,其余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需重新划分。
3、大部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没有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乡镇虽有水务站,多数乡镇水源地中没有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管理不到位。
4、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没有开展水质监测。乡镇农村水源地基本没有开展水质环境监测,乡镇农村水源地水质质量底数不清,环境监管能力薄弱。
二、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的建议
1、重新划定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依法管理和保护水源。建议分期分批做好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划定水源保护区域,并建立相应的水源地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健全专门的水源地环境管理机构,完善水源地防护设施,规范水源地的管理。
2、明确职责,切实加强水源地污染防治。水源地污染源控制需要各方面的配合和支持。建议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村社的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3、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和管理。建议环保、卫生等职能部门要不断加强开展乡镇农村水源地常规水质环境监测工作,完善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网络建设,逐步在塘库周边安装隔离防护网等设施,减少人和牲畜进入水源点,造成对水源污染。要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加大对污染水源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4、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建议增加乡镇水管站人员编制,明确专人负责管理提供村民集中饮用水的库、塘、堰。同时建议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公共运行经费用于水源地周边环境卫生整治,确保水源地管理和维护实现常态化
关于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的建议的回复
牵头领导:苏科年 主办单位:区水务局
樊旭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建议》(第31号建议)的提案已转交我局。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水源保护工作的关心,我局对您的建议很重视,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重新划定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依法管理保护水源。
一是适时重新划定保护区。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更加重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保护工作。我区最早于2006年启动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在保护过程中,根据取水地点的变更等情况,分别于2010年、2014年、2016年对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了重新划定,现已完成全区所有场镇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共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29个。当前正在开展临溪场镇新增水源点、城区安乐河取水点的保护区划定工作,年底将对东溪河场镇迁建水源点进行重新划分。
二是进一步规范水源地保护。今年以来,对全部已划定保护区的水源地开展了规范化建设工作,规范了各类标示标牌的设置,一级保护区能封闭的采取了隔离措施。根据省市环保部门的要求,乡镇集中式水源地将于2019年底前全面规范到位,对照此要求,我区乡镇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工作适度超前。
三是建立水源地保护制度并有效落实。下一步,结合我区水源保护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我区水源地保护制度,并有效执行,形成常态化的保护水源工作机制。
(二)关于明确职责,切实加强水源地污染防治。在区级环境污染“三大战役”防治职责分工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并明确到全区水源地保护制度中。每年与各乡镇签订了供水安全管理责任书,继续施行“辖区负责、乡镇主体、分级管理”的供水安全管理体制。
(三)关于水源地水质监测和管理。一是在水源保护区划定前对水源地水质进行检测。二是对使用的水源加强水质监测。会同区环保局,严格按相关规定和规范,对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开展监测工作。三是加强宣传教育。采取有力措施,将宣传教育向村、组、群众、企业延伸,扩大宣传面和宣传效果。
第39号提案
关于推进朝天旅游转型升级的建议
提案人:刘玉国 雷均宇
内容:
近年来,尤其是自“5.12”特大地震灾后重建以来,我区以项目建设为支撑,以丰富独特的旅游资源为依托,以AAA、AAAA级景区创建为抓手,大力发展旅游业,叫响了“栈道之都,养生天堂”旅游品牌,打造了蜀道文化和生态养生文化两条精品线路,建成了朝天镇、曾家镇、青林乡三个旅游集散中心,成功创建了明月峡、曾家山、龙门阁、水磨沟四个国家AAAA级景区、省级乡村旅游示范(县)区和曾家山省级旅游度假区,旅游业发展推动了朝天经济社会发展。2016年,全区旅游总收入突破30亿元。
尽管如此,我们清醒看到,朝天旅游基础配套不完善,文化内涵挖掘深度不够,精品旅游产品不多,旅游产业链条不完整,同时,影响旅游发展的最大问题是,全区旅游还没真正步入“市场化”转道。为此,建议适时落实四项举措,推进旅游转型升级:
一、研制实施意见,明晰行动方向。“十二五”期间,在区委政府高位强势推动和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全区旅游业保持持续向好发展的良好态势,在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旅游产业逆市上扬,成为全区发展速度较快的特色优势产业。在“十三五”乃至今后更长的时间里,我区发展旅游业,面临世界进入大众旅游时代的机遇,国家重点支持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机遇,人民群众旅游需求旺盛的发展机遇。我们要充分发挥旅游产业的综合带动效应,为我区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促就业、减贫困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为此,要尽快研制出台《广元市朝天区旅游转型升级实施意见》和《推进朝天旅游产业发展三年(或五年)行动计划》,形成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大力实施全域旅游发展战略,以全域旅游为方向,以优化结构、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线,全力推动全区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二、加大招商力度,实现管办分离。当前,中国旅游业已发展到了全民旅游、全要素旅游和全产业链旅游的全新阶段。而在朝天,蜀道文化、汉唐遗风、自然风光,使我区旅游资源得天独厚,旅游发展由建区时的小打小闹,到后灾后重建时代的快速发展,除曾家山国际滑雪场外,朝天所有AAAA级景区全为“官办”。管理模式上的管办一体,致使经营方式单一、产品开发单一、旅游推介单一、政府收益单一,影响了链条的延伸,投入的回收、产业的发展。为此,务必找准“痛点”,坚持问题导向,在转观念、转方式、转模式上下功夫,准确把握国际国内旅游发展新特点、新规律和新趋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下大力气将政府办旅游转型到市场办旅游路子上来。
三、丰富旅游产品,延伸产业链条。随着西成客专的建成,“十三五”广元旅游交通的进一步改善,我区综合交通基础设施条件日臻完善,我区旅游通达性、便捷性和吸引力将会明显提升,实施全域旅游发展战略、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其时已至、其势已成。但单一的休闲、观光或避暑,使旅游消费“漏出”明显。由单一休闲、观光、避暑,向吃、住、行、游、购、娱+文化旅游融合+农业旅游融合+康养旅游配套融合转型,就必须创新思维、主动作为,从全域旅游的高度重新思考与谋划旅游业发展的新理念、新模式,加快从景点旅游模式向全域旅游模式转变,做到产业围绕旅游转、产品围绕旅游造、结构围绕旅游调、功能围绕旅游配、民生围绕旅游兴,以多元、丰富、高端的旅游产品,助推完备产业链条的形成,打造跨境旅游品牌和蕴含独特民族文化的旅游文化精品、康养示范精品,着力构建高端旅游产品体系,不断提升朝天旅游的核心竞争力,以旅游业带动和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四、突出精准发力,推进改革创新。实施全域旅游,推进转型升级,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突出重点、扭住关键、精准发力,推进改革创新。一是要突出规划引领,强化规划龙头作用,坚持大思路、大手笔、大项目,激发社会资本活力。二是要突出旅游管理体制创新,瞄准现代旅游发展高端化、国际化和特色化的方向,围绕做优服务、做大产业,着力改变单一旅游部门抓建旅游的格局,适时设立旅发委,切实加强领导协调,构建高效政务管理模式,完善旅游监管服务体系。三是要突出旅游人才引进,大力实施人才强旅战略,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旅游规划、建设、管理队伍。四是突出旅游对外宣传,以开放理念为引领,持续开展营销宣传,大力拓展国内外客源市场。五是突出投融资体制机制创新,强化政策支持,推进试点建设,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力争到2020年把朝天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栈道之都、养生天堂”。
关于推进朝天旅游转型升级的建议的回复
牵头领导:李理 主办单位:区旅游局
刘玉国、雷均宇委员: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推进朝天旅游转型升级的建议》(第〔39〕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坚持系统谋划,实现旅游产业大转型。我区始终把旅游作为优势产业、朝阳产业,认真贯彻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市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旅游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广朝委发〔2017〕6号),描绘了未来五年旅游产业发展蓝图。一是明确发展路径。突出全域旅游统领带动,以全域化、品质化、特色化、智慧化为导向,以文化引领、改革创新、融合发展为动力,大力发展生态康养、文化体验、乡村旅游,推动推动朝天由边远深山农业区向宜居宜游目的地跨越。二是确定发展定位。将旅游产业培育成全区重要战略性支柱产业,确保接待游客年均增长14%以上、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25%以上,将朝天建成四川省旅游经济强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康养旅游示范区和国家旅游扶贫示范区。目前,我们已启动了全域旅游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二、坚持重点着力,实现发展模式大转变。一是着力提升四大景区,推动观光型向休闲康养型转变。我区出台了《关于曾家山创建中国农业公园和农文旅融合示范区的实施意见》,以“蜀道亚高原康养曾家山”为主题,重点打造曾家山景区,年内将曾家山创建为中国农业公园,未来五年建成中医药康养旅游示范基地、中国南方滑雪场集群核心区。同时,全面提升明月峡、龙门阁、水磨沟三个国家4A级景区。二是着力发展乡村旅游,推动景区景点游向全域旅游转变。围绕“五大百里幸福美丽新村走廊”,着力打造五大乡村旅游环线;做活民俗旅游业态,打造曾家、沙河、汪家等一批特色小镇;鼓励发展精品民宿,推进云裳山村精品民宿聚落项目尽快落地建设;加快规划建设旅游厕所、乡村网络等基础配套设施,今年新建农村公路320公里以上,以发展乡村旅游推进旅游扶贫。三是着力培育旅游市场,推动传统粗放型向现代集约型转变。抢抓西成客专建成运营、绵广复线建设等重大机遇,积极推广“栈道之都、养生天堂”名片和蜀道文化、生态文化两条精品线路,办好“避暑曾家山、生态旅游行”、冰雪季等节庆活动,提升朝天旅游知名度、美誉度。
三、坚持大抓项目,实现基础功能大提升。紧紧围绕朝天建设“生态康养旅游县级城市”目标,前瞻性谋划和推进旅游项目。一是谋划储备一批。加强项目包装策划,已储备曾家山“中国南方滑雪集群”核心区等重大康养项目20余个、总投资约44亿元。二是对外招引一批。年内力争曾家山索道、望远山综合开发、龙门阁深度开发、曾家山狩猎场、观望山生态康养休闲度假等项目签约落地,引进到位市外资金4.5亿元以上。三是开工建设一批。尽快启动曾家山旅游快速通道、“多彩曾家山”项目、318自驾车营地、曾家山旅游地产开发和四星级度假酒店等项目建设。四是竣工投产一批。加快明月峡商业中心、朝天时代广场和智慧旅游等项目建设进度,年内确保建成投运。
四、坚持改革创新,实现要素资源大整合。一是深化体制改革。做实旅游平台公司,年内实现旅游扶贫项目融资2亿元以上;创新景区管理模式,逐步实现景区“三权”分离。二是创新投入机制。设立旅游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确保每年旅游产业发展投入2亿元以上;创新旅游公共服务供给模式,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旅游产品建设。三是强化人才保障。加快建立旅游智库,为我区项目建设、营销策划等方面提供智力支持。
第48号提案
关于保护和开发筹笔驿(军师庙)的建议
提案人:杨杰
内容:
一、筹笔驿的重要历史文化底蕴
沿朝(天)——阳(平关)公路北行10公里处,即今朝天镇军师村一组,就是古今闻名的筹笔驿驿址,筹笔驿前临嘉陵江水,背靠汉王寨山,由东向西的梅家河水绕驿北汇入嘉陵江。因诸葛亮多次在此驻军筹划军事而得名。杜牧诗“永安宫受诏,筹笔驿沉思,画地乾坤在,濡毫胜负知”,李商隐诗“猿鸟犹疑畏简书,风云常为护储胥”等广为传颂,由此足见筹笔驿在三国文化中的份量。清朝乾隆二十二年编写的《广元县志》所列广元十二景中,“筹笔怀古”作为十二景之一载入史志。
筹笔驿在1936年川陕公路修通以前,历来是一个水陆交通驿站,是“蜀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节点之一,从朝天城区沿嘉陵江北上,江边尚保存有部分完好的清风峡、三滩峡等古蜀道遗址,筹笔驿险要的自然地理环境和可进可退、能攻能守的战略地位由此可见。加之在当时的条件下,筹笔驿较为便利的交通,诸葛武侯为实现其北出伐魏,完成统一大业的夙愿而把筹笔驿作为前线指挥部,实在是最理想不过的选择,是其能晓天文地理,用兵如神智慧的又一次体现。
历经千余年的沧桑变幻,筹笔驿虽无古迹遗存可看可考,但厚重的历史文化已扎根于民间,扎根于这里的山川。经整理发现,历代文人墨客关于筹笔驿的诗词歌赋及文章等有近百篇。驿站周围的“旗杆梁”“擂鼓台”“饮马溪”“白马池”“营盘梁”“校场坝”“仓坪”“陈家营”“戌军坝”等有关的地址犹在。民间关于诸葛亮在此筹划军事的美丽动人传说至今流行。
二、保护与开发筹笔驿对带动朝天旅游的重要性
一是筹笔驿的深厚文化内涵与人文价值。筹笔驿是诸葛亮北伐曹魏的中军帐、《后出师表》诞生地,与蜀道文化、三国文化、儒家文化、军事文化、嘉陵江山水自然文化融为一体,是人文与自然共生的珍稀标本。尤其是“诸葛亮”的形象价值及空间延伸,将填补朝天旅游空白,与广元“女皇故里”、成都“武侯祠”、汉中“诸葛古镇”、南阳“诸葛庐”等形成呼应,相辅相成,成为“一个人、一个驿站、一段传奇”的旅游体验佳话,成为“诸葛文化寻踪及三国精品旅游线”的点睛之笔。
朝天可充分利用后发优势,借鉴先进开发模式,围绕“诸葛亮”“后出师表”“中军帐”等核心旅游IP,打造“走蜀道、品三国、拜诸葛、学谋略、诵名篇”等特色旅游体验,可延伸无数可发掘与创新的产业链条,打造与剑门关、明月峡、诸葛古镇、武侯祠等不一样的旅游品牌与产品体验,形成差异化发展模式。
二是推动“蜀道”成为朝天的“丝绸之路”。蜀道是祖国长江文明和黄河文明交流的重要通道,积淀着厚重的中华历史文化,体现了祖先聪明才智和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是中华民族重要的自然和文化遗产。2015年,蜀道已被联合国列入世界自然和文化双遗产预备名录,确定了申遗的核心区域3700多平方公里,涉及6个市22个县区,其中,广元是蜀道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提名地片区中资源最丰富、保存最完整的区域,境内分布有金牛道、米仓道、阴平道,共有47个遗产点被列入核心遗产地。
目前,“蜀道”已成为朝天文化旅游一张耀眼的名片。如何以“蜀道”名义盘活朝天境内丰富的“交通遗存”,并以其全球性的影响力成为统领朝天旅游、串联朝天区内各景点及旅游线路的“主动脉”?
因此我提议,将以嘉陵江流域为主脉络的先秦古蜀道轴线及清风峡、三滩峡、筹笔驿等重要节点,纳入我区蜀道申遗的整体工作范围,推动申遗工作的进程,从历史与现实的双重角度,突出朝天位于川陕甘结合部的区位优势,发挥“蜀道”如同丝绸之路及“一带一路”类似的价值与现实作用,在地域连接、文明交流、经济发展等领域,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发挥更大作用。
三是具备发展高品质生态康养旅游条件。筹笔驿遗址及周围区域拥有深闺秘境、世外桃源般的良好生态自然景观,是嘉陵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区内峡谷绵延、深山美景如画,阡陌农舍安静古朴,幽静的山谷、清澈的溪水、起伏的山脉、连绵的森林、野性的自然,纯净空气、绿色食品……这些正是城里人梦寐以求的“奢侈品”。
生态文明和康养度假正引领“空间全覆盖、产业大融合、四季皆可游”的旅游发展新格局。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重点开发筹笔驿,可作为广元市建设“中国康养名市”、朝天区打造“中国西部生态养生基地”的重要支撑项目之一,该项目不仅肩负起探索乡村旅游精准扶贫的重任,建成一个高标准的旅游度假区,有力支撑“栈道之都、养生天堂”的朝天旅游品牌形象,还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并具有维护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促进当地产业结构调整、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转移当地剩余劳动力和精准扶贫户就业、满足城市居民游憩需求的功效,带动全区社会经济发展。
四是突破旅游空间布局,打造朝天精品旅游环线。“十二五”期间,朝天围绕中心城区,着力打造“一心五园”的文化旅游产业布局,以入境公路为轴线、景区与景区连接线为板块、四大景区为支撑点的空间格局,大力实施百里新农村走廊建设,树立独具特色的朝天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品牌。
目前,城区以北以朝——阳公路为轴线,衔接陕西、甘肃方向,尚缺乏大型旅游项目或产业园区。这个区域涉及朝天镇、大滩镇、文安乡、柏杨乡等十余个贫困村和数万农村人口,需要有大型产业项目的带动,而“筹笔驿”旅游项目的综合开发,无论从交通区位,还是与朝天另外四大景区甚至出川与陕西、甘肃景区之间的呼应关系,以及对精准扶贫和沿线乡村旅游的带动作用等,筹笔驿都将有填补这一空白的潜力。
关于保护和开发筹笔驿(军师庙)的建议的回复
牵头领导:孙玉娟 主办单位:区文广新局 协办单位:区旅游局
杨杰委员: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保护和开发筹笔驿(军师庙)的建议》(第〔48〕号提案)已收悉。
现答复如下:
我区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管理与保护工作,长期以来致力于保护好祖先留下的珍贵文化遗产,始终坚持保护与利用结合,牢固树立“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十六字工作方针,对全区文物进行保护管理。
一、筹笔驿遗址简介及现状。
筹笔驿遗址位于嘉陵江东岸的冲积扇上,遗址平面为南北长,东西窄的椭圆缓坡台地,秦汉时设驿。南北长约120米,东西宽约55米,占地面积约6500平方米。古时为水陆要冲,是嘉陵云栈的重要组成部分。据《九域志》载:“筹笔驿在利州北80里,诸葛亮出师筹划于此。”建兴五年(227)和建兴六年(228)诸葛亮设中军帐于筹笔驿,召开了第一次和第二次军政会议,制定了北伐曹魏方略,于此地书写了《后出师表》。西晋改筹笔驿并建军师庙以纪念之。1993年修朝阳公路,建军师庙大桥时曾出土庙基基址及部分遗物,如香炉汉砖、铁刀、铁剑瓦砾等现存于朝天区文物管理所。如今驿站、祠庙已无,但诸葛亮在此留迹而取的地名和唐代诗人李商隐于此作诗题《筹笔驿》诗作一直沿用留传至今。该遗址对研究三国历史文化和蜀道文化有着极其重要的价值,1991年10月公布为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12月公布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遗址仅存1989年所立“三国遗址-筹笔驿”碑一通,遗址面积约6500平方米,其中军师庙遗址面积约2000平方米,破坏严重,一方面原因是1993年修朝阳路时遗址部分被毁,另一方面原因是多年来村民修建房屋致使损毁严重。
二、关于筹笔驿遗址的保护问题。
由于文物本身作为不可再生资源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为了加强对文物的保护,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科学研究工作,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国家早已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所有文物进行了法律层面的保护,朝天区人民政府也已出台《广朝府函〔2013〕98号》文件,明确了广元市朝天区区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以及广元市朝天区省级以上文物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图,做到了对筹笔驿等有级别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有法可依、有据可依,朝天区文物保护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很好地保护了筹笔驿遗址的安全。
三、关于筹笔驿遗址开发的问题。
筹笔驿遗址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不失为我区的一张文化名片,不少人慕名而来,但是由于该遗址极少有现存实物,外观看点有限。古遗址开发需要具备五方面的条件:一是要有知名度;二是古遗址资源可转化为可消费的产品;三是要具备可入性;四是遗址要距离大型人口中心或者旅游中心较近;五是古遗址本身要具备一定的游客承载力。筹笔驿遗址有一定知名度,但是不属于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发掘时没有产生像大型古遗址发掘那样石破天惊的轰动效应,在知名度上不占优势;文物本身不是旅游吸引物,古遗址开发需要有完善的旅游策划和规划,要能把科学价值转化为探奇体验等经济价值,这是一项比非常大的工程项目,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目前我们还没有这方面的项目规划;筹笔驿遗址现在交通较为方便,有可入性,距离大型人口中心和旅游中心也不算太远;筹笔驿遗址本身的游客承载力方面,即开发后其最大容许的游客量带来的旅游收益是否能维持旅游的正常运转、是否会对文物本体进行破坏等现在还是待考究的问题。综合各方面实际情况,筹笔驿遗址的开发问题目前有两个方案,一是待有了规划方案,且时机成熟时,政府牵头实施开发;二是鼓励有资质有实力的公司和个人,持规划方案,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相关部门的许可下,实施合理开发。
第54号提案
关于加强城区公厕建设管理优化旅游环境的建议
提案人:郭友凤
内容:
随着朝天城区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商贸活动的不断繁荣、“栈道之都,养生天堂”旅游品牌形象提升,城区常住人口和来朝旅游人口急剧增多,对公厕的需求越来越大,对管理也提出更高要求。当前城区已建有数座公厕,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人口活动密集地段与公厕距离较远,成覆盖死角。二是标识不明显,指示标牌较少,初来乍到的人特别是外来旅游人员找厕所较难。因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合理布局。按照文明、卫生、适用、方便原则,从城区整体布局出发,根据人口流动情况合理布局,保证公厕的建设密度,厕所间距和数量符合相关标准。
二是开放内部公厕弥补数量不足。对邻街机关单位和商铺的内部厕所,鼓励对外使用,并加以标识,以弥补公厕覆盖不全的不足,同时可给予适当的补助。
三是规范设置标识标牌。按照打造旅游新区定位,尽可能统一公厕颜色、外观、风格,同时在合适位置设置指示牌,标明方向、距离等,便于找寻。
四是提升公厕管理。公厕也从一个角度反映城市的面貌和城市管理形象,除规划好、建设好外,更要管理好、维护好,保证公厕内外环境卫生整洁,设施能够正常使用。
关于加强城区公厕建设管理优化旅游环境的建议的回复
牵头领导:李兆南 主办单位:区城管局 协办单位:区住建局
尊敬的郭友凤委员:
您在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厕建设管理优化旅游环境的建议》已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能将我局工作开展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朝天城区共有9座公厕,其中,大中坝4座(含农贸市场2座),小中坝3座(时代广场处1座因项目施工拆除重建,但未对外开放),政府路1座,马家梁停车场1座。建设年限、规模、标准都不一样。根据《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关于公共厕所设置密度指标相关规定,朝天主城区建成区面积约为4.5平方公里,按低限密度指标计算,应规划设置13座。您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
二、我局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联动治“本”。因我局只有公厕管理职能,根据实际情况,已函请区住建局、区规划分局科学规划,加强设置,主要有以下三条措施。一是另建公共厕所。加强新增公厕规划,结合发展需要,规划先行,设置配套公厕,使公厕的数量满足流动人群如厕需要,达到城市公厕配置标准。二是现有公厕改建。对现有公厕情况进行详细梳理,根据建设年限、规模、标准、使用情况等因素,进行改建打造,设置标示标牌。三是内部厕所对外开放。积极与邻街机关单位协商,开放内部厕所,弥补公厕数量不足,缓解如厕难问题。目前,问题正在进一步解决中。
(二)强化管理治“标”。朝天城区公厕清扫保洁管理工作已通过市场化运行由广东华丽环卫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按照《考核办法》,我局考核组每月对其清扫保洁及使用管理进行巡查打分,发现问题,严格督促其整改,确保公厕清洁卫生。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继续与相关部门对接,让公厕规划建设工作尽快落地落实。二是持续加强公厕管理,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公厕干净整洁,给老百姓和外来游客提供一个良好的如厕环境。
第55号提案
关于畅通事业单位管理岗职员工资晋升通道的建议
提案人:张国生
内容:
2002年起,事业单位人员实行聘任制改革,将原工作人员逐步规范为事业管理岗,即所称的管理职员,专业技术岗,即专业技术员以及技术工人等几类,2006年依据人员类别实行工资套改,至今改革十多年过去了,针对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从制度层面出台了职务、工资晋升通道,但事业单位管理职员大多数停留在九级职员以下,无工资晋升通道,他(她)默默无闻地工作,大多干着公务员活,有的工龄长达三四十年,当看到别人职务和工资晋升时,心理失衡,特别是当然个别人通过所谓的副科级领导岗位享受了八级职员待遇时,更是认为社会不公。当前各类群体抱团述求群体利益,给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影响,建议区级相关部门,特别是区人社部门和区委组织部门要对该群体进行全面调研,掌握该群体的数量,规模,从事的工种,并根据客观真实情况向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调研建议,及时出台公平合理的职务、工资晋升渠道及人员交流政策,以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关于畅通事业单位管理岗职员工资晋升通道的建议的回复
牵头领导:张开翅 主办单位:区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区人社局
张国生委员:
您在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建议对事业单位管理岗职员畅通工资晋升通道》(第55号)收悉。我们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人事政策的关注和事业工作人员的关心!
2006年以来,国家、省、市相继出台《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等事业人员管理、工资分配等政策,从当时的情况和背景来看,这些政策的出台,对事业人员转换机制,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随着国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公务员职务与职级政策的出台,以及行政编制人员车补政策的执行,一定程度上拉大了事业人员和公务员收入的差距。尤其是管理岗位的事业干部晋升渠道受单位规格和编制数额的限制更是相对狭窄。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已多次给省、市主管部门做了专题汇报,9月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张光伟到广元就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等课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市、区人社部门就基层事业单位“留人难”和事业管理岗位“晋升难”再次做了专题汇报。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摸清区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情况,统筹考虑基层事业单位人员问题,拓展基层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发展空间。一是加大向省、市建议完善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系列政策,参照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妥善解决事业管理岗位人员的晋升和收入分配问题。二是积极地最大限度地用好、用活已出台的事业人员相关政策,千方百计的稳定队伍、激发他们的活力,坚定不移的实施人才强区战略。
第58号提案
关于加快嘉陵江闸坝工程建设的建议
提案人:华伟
内容:
朝天城区有嘉陵江、潜溪河、安乐河交汇于此,这为城市的发展建设提供了先天的优势条件。现在区委、区政府又提出建设广元北部新城的目标,嘉陵江闸坝工程将为区委、区政府这一新的城市定位与建设目标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将极大的提升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提高“栈道之都,养生天堂”城市文化名片的含金量和美誉度。嘉陵江闸坝工程自区委、区政府提出已近两年时间,两年来,区委、政府做了大量工作,但总体进度较慢,项目始终未能落地,朝天城区老百姓十分盼望这一工程早日开工建设,为此建议:
一、要进一步明确项目建设的领导、责任、目标、时间要求。落实副县级分管领导牵头抓,责任部门领导高度重视,细化目标,倒排工期,尽可能早的开工,力争在年内开建,1年左右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要做到科学规划引领。嘉陵江属于我们国家的重要水系之一,在设计闸坝壅水工程时要聘请有权威资质的设计单位在闸坝选址,壅水高程,排洪泄洪,及对城市、铁路等的影响进入深入研究,使规划科学合理,把好事办好;
三、要认真研究解决好闸坝建设的资金投入问题。过去政府曾设想用河沙等资源换取闸坝建设,这一点从政策法律上是否运行的通,应充分论证,但用资源换闸坝的思想仍然不失为一步好棋,我们应千方百计使这一初始设想变为现实,同时也应考虑多方筹集资金,或采取PPP模式建设项目;
四、要高度重视闸坝建设的安全质量管理。闸坝工程在我区属于较大型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又属于拦截嘉陵江水系工程,工程质量应是建设的重中之重,百年大计,质量为先,不能有丝毫的马虎,确保所建闸坝能经得起时间洪水的考验;
五、要重视闸坝工程配套建设。闸坝工程一旦完工以后,将在朝天城区至清风峡形成1个库容较大的小湖泊,为此在湖泊两岸应认真规划进行好配套建设,建成朝天城区湿地公园,在绿化、行道、水上游乐、旅游业态培育等多方面进行系统规划建设。
关于加快嘉陵江闸坝工程建设的建议的回复
牵头领导:苏科年 主办单位:区水务局
华伟委员: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嘉陵江闸坝工程建设的提案》(第〔58〕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落实了县级领导干部张艳秋联系该项工作,我局负责牵头督促抓好工程前期相关工作,成立了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杨清明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李三军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局规计股具体负责相关事宜。
二、根据朝天区城区河道的地形地貌条件,结合明月峡景区关于工程修建必须在核心区以外500m的要求,初步确定坝址位于明月峡大桥下游150m处(区消防队处)。规划一级闸坝的正常蓄水位为492.50m,在新建闸坝后不缩减行洪断面的原则下,本次闸坝采用全闸方式,采用8孔,闸门净宽15米,总宽度120米,与下游明月峡河宽一致。该工程属于城市景观工程,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4)和《水闸设计规范》(SL265-2001)等规范的规定,结合保护对象的重要性和相邻的防洪堤设计标准,确定本工程的水闸为II等工程,其永久性主要建筑物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临时建筑物为4级,水闸工程防洪标准按重现期50年洪水流量设计,不做校核,工程估算投资12500万元。
三、嘉陵江闸坝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方融资资金。该工程纳入嘉陵江朝天区域江河治理工程PPP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嘉陵江朝天区域江河治理工程PPP项目通过论证财政承受能力和物值评估,我区地方财政满足嘉陵江朝天区域江河治理工程项目采用EPC模式进行运作。报经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并授权我局作为工程实施机构,以EPC+BOT模式实施嘉陵江闸坝工程的投资建设。
四、我局多次向省水利厅、长江水利委员会等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沟通,利用嘉陵江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的机遇,顺利将我区闸坝工程列入了嘉陵江流域综合规划。为加快工程进展,现以委托具有专业资质设计单位先行开展该工程的前期勘察设计工作,目前已完外业测量,正在开展地堪工作。同时我局积极与省财政厅沟通协调,嘉陵江朝天区域江河治理工程PPP项目经省PPP中心审核通过,已纳入PPP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我局正积极准备开展项目采购阶段相关工作,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遴选合格的社会资本,通过中标社会资本与朝天区明月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的方式开展项目后续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运作。
嘉陵江闸坝工程建设的建设,抬高嘉陵江枯期水位,增加水体面积,为本河段生态修复与保护创造条件,打造区域水环境和城市滨河景观,提高城市品位,从而带动周边区域房地产业,旅游休闲产业的发展,为朝天城区的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第59号提案
关于加快小中坝棚户区改造的建议
提案人:华伟
内容:
小中坝棚户区改造自灾后重建即开始进行,通过近10年的努力取得了初步的成效,进行了相应体量的改造工程,让人们看到了改造变化所带来的曙光。但是,从总体进度来看,速度仍然很慢,虽然有资金项目、拆迁补偿、改造安置等多方面的具体困难,其时间也拖得太长,当该区域老百姓议论棚户区改造项目话题时,大家均有很多意见,甚至流露不满的情绪,棚户区改造,一是朝天城区建设的需要,二是建设宜居朝天的需要,三是建设旅游城市的需要,四是依据朝天大山大水体现朝天城市特色的需要,更是市民的民生诉求,为此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推进力度,尽早完成改造工程,现建议如下:
一、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应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好领导的责任,增强有关部门的紧迫意识,把改造工程放在城市建设的突出位置,加以落实;
二、要明确工程进展的时间要求,倒排工期,加快推进,确保尽早全面完成小中坝棚户区改造工程,时间可确定在1年或最迟不超出2年时间以内;
三、要进一步组建有力的工程改造推进领导机构,选择善做群众工作,善于拆迁安置、善于破除疑难的干部充实到改造工程领导机构中来,为有效推进改造工程进度提供组织保证;
四、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认真调查研究改造工程所面临的具体问题,逐一对症下药,依法依照有关政策,照顾民众关切,确保工程有序推进;
五、要积极利用国家、省、市有关棚户区改造政策,多方争取项目,整合资金,为改造项目提供必要的政策、资金支持;
六、要严格棚户区改造的责任目标管理,应采取定目标、定责任、定时间、定奖惩的责任管理措施,确保改造工程责任落实到位;
七、要认真做好棚户区改造工程风险评估工作,要调查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准确把控风险防控,做到既要快速推进工程,又要有效化解各方矛盾。
关于加快小中坝棚户区改造的建议的回复
牵头领导:辛俊 主办单位:区住建局
华伟委员: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小中坝棚户区改造建议的提案》(第〔59〕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3月份以来,为切实改善民生,提升城市品位,着力建设广元城市北部新城,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我区决定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已实施棚改一、二期的基础上,集中实施新一轮旧城改造(棚改三期),主要涉及朝天城区小中坝、三官桥等区域,涉及拆迁户200余户,预计投资3亿元。
为加快棚户区改造,一是成立了旧城改造指挥部,设立了规划建设、拆迁安置、资金保障、群众工作、监督审计五个工作组,分工协作,合力攻坚。二是成立了区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作为征收部门,委托朝天镇人民政府实施征收工作。三是严格按照《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朝天实际,制定了《旧城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和《旧城改造项目征收补偿拆迁安置办法》,为项目有力有序规范实施提供了基本遵循。四是完成了实物资产、债权债务、拆迁安置、档案资料清理移交和历史遗留化解工作,为顺利实施新阶段旧城改造工作铺平了道路。
8月1日,区人民政府正式作出旧城改造项目征收决定,并向社会各界及被征收人发布征收公告,标志着朝天区旧城棚户区改造工作已进入新阶段。截止目前,小中坝区域已签订拆迁协议41户,还剩6户未签订,旧房拆除工作有序推进,棚改三期安置房预计今年12月份进场施工。
目前,棚改四期(马家巷和中子、羊木等地)项目也基本落地。
第67号提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建议
提案人:马新红
内容:
政协委员履行委员职责更多的体现在参政议政,每年两会期间的委员提案和会议发言是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但是,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中普遍存在两种现象,一是自己的提案自己办,俗称“回娘家”;二是虽然政府落实了提案办理牵头领导、承办部门,但在具体办理过程中,牵头领导、承办部门的主要领导重视不够、研究不够、与委员沟通交流不够,提案办理质量不高,客观上存在敷衍了事。为进一步完善和促进提案办理工作,让委员提案落到实处,促进委员认真搞好调查研究,提出更多的、更好的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的好提案,供区委、政府决策参考,提出如下建议:
一、精选优秀提案,重点办理。每年从委员提案中选择20-30件提案,实行重点办理,分别由政府相关方面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办理,办理结果由政府办或政府督查室统一回复。对其它提案转交相关部门作为工作建议,供工作参考,只需加强和委员的沟通交流,不必书面回复。
二、重奖优秀提案,催生精品。对每年委员提案进行综合考评,选出不超过3件提案实施重奖,鼓励委员在会议闭会期间,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写出高质量的提案,供区委、政府决策参考。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建议的回复
牵头领导:辛俊 主办单位:区政府办
马新红委员: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建议》(第〔67〕号提案)已收悉。感谢你对提案办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建议》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后,根据区政协提案法制委转办意见及建议,区政府办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针对以前提案办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并根据提案所提问题,进行分类整理,落实归口办理。同时,结合区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和安排,提出了办理目标和具体要求,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修改完善了《朝天区2017年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考核细则》,明确要求各承办单位在充分了解提案人提案意见、意图的基础上,深入分析、调查、研究,形成初步办理方案并征求提案人意见后组织办理。对不能解决或短期内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请示,必要时提请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讨论决定并在回复中对提案人说明情况,解释清楚原因。并将提案人对提案办理结果的满意度和各承办单位提案办理情况纳入有关部门2017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当然,个别单位领导重视不够、研究不够、与委员沟通交流不够的现象客观存在,我们将在今后的提案办理工作中加以纠正和规范。
二是按照部门职能并结合提案所提内容,尽量做到不“回娘家”。今年,根据区政府年度工作总体部署和区级各部门所承担的职能职责,结合提案所提问题,代表区政府办理的提案共3件即:区农业局舒兴宝委员所提《关于加快推进曾家山中国农业公园创建的建议》、区司法局郑刚委员所提《建议充分发挥律师在政府法律顾问中的作用》、区旅游局何娟委员所提《关于拓展旅游产业链条,促进旅游提质增效的建议》,较去年10件减少了占70%,有效减少了提案“回娘家”办理情况。
三是政府办作为提案办理的牵头部门,一直坚持了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提案办理牵头人,每位分管领导还落实了一件涉及民生或与当前重点工作相关的必办提案。同时,坚持了重点提案的回复必须先通过政府督查室审核、分管领导审签,一般提案由分管领导审签后方可在网上回复,确保了提案办理优质、高效。
四是加强了与区政协提案法制委在提案办理过程中的日常工作协调、沟通。在2017年提案办理过程中,政府督查室会同区政协提案法制委并邀请了区政协分管领导和部分政协委员深入一线,参与了对重点提案的专项督办,在督促检查过程中,通过协调、协商、催办、通报等措施,加快了各承办单位办理提案的进度,增强了承办单位的责任意识,完善了办理思路,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今后,区政府办将继续坚持督查督办制度,加强与区提案法制委的联系,及时通报办理进度,交流工作意见,共同搞好提案办理的检查、指导、督促、协调和反馈工作。
五是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度表彰奖励相关奖项评定要求,主要表彰奖励经济建设三大主战场和三大保障方面,减少其他奖项评定。
第86号提案
关于派出所至高速公路段道路建设的建议
提案人:高志明
内容:
此路对于大中坝及潜溪路这边的上下班人员以及这边的旅客,要走高速公路,这条小道是非常便捷的通道。但是短短的四百多米道路却阻碍了便捷的交通出行。具观察每天有很大部分家住东坝方向的常经此道,还有部分走高速的过往游客。但是此路段太过狭窄,还不如乡村道路,错车让车相当困难,成了城区出行的瓶劲路段。
建议:
1.该路段加宽至4米能容两辆小型车辆通行。
2.若本着节约建设资金考虑,建议扩建4—5处会车行处。方便群众便捷出行。打通出行瓶劲路段。
关于派出所至高速公路段道路建设的建议的回复
牵头领导:辛俊 主办单位:区住建局
高志明委员: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派出所至高速公路段道路建设的建议》(第〔86〕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我区已启动潜溪路一段改扩建项目(派出所至高速路接口),该项目是今年重点实施的城建项目。该道路全长600米,K0+000~K0+400标准路幅宽为11米(其中车行道7米,单边人行道2.5米),K0+400~K0+599.320标准路幅宽9米(其中车行道7米,无人行道),按城市支路设计,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配套建设照明系统、景观绿化、给排水管网等设施。该项目目前已完成方案设计并通过审查,正在进行地勘和施工图设计,预计12月份完成挂网招标、春节前进场施工。项目建成后,对于改善朝天城区路网结构,提高道路通行功能,方便群众出行将起到重要作用。
第101号提案
关于“草房沟新区”改名“金堆新区”的建议
提案人:粟舜成联名委员:李琼英张清林张雪梅习中国刘克德李长斌
内容:
金堆铺位于嘉陵江畔、朝天城区之西、朝天镇金堆村,是金牛道上著名的邮驿递铺之一。因秦惠王更元九年(公元前316年),秦大夫张仪、司马错、都尉墨伐蜀,在此放石牛(金牛)而得名。该铺于南宋乾道三年(1167年)设置。清光绪年间(1875—1908年),剑门蜀道沿线纷纷兴办大清邮政。于是,金堆铺退出历史舞台。在朝天境内,以“金堆”命名的地名或单位有“金堆村”、“金堆小学”。上世纪60年代,当地群众在金堆铺一侧修建了茅草房,金堆铺又被称为“草房沟”。近年,在开发朝天陵江西路时,金堆铺一带取名为“草房沟新区”。
金堆铺历史文化积淀丰富。宋孝宗乾道八年(1172年),著名诗人陆游多次往返此处,留下了《宿金堆市感怀》、《长木夜行抵金堆市》等诗篇。如《宿金堆市感怀》诗云:“早发金堆市,更衣石柜亭。滩声秋後壮,山色雨余青。道泞愁车辙,桥危避驼铃。功名竟何在?抚事感颓龄。”《长木夜行抵金堆市》诗云:“夜行长木村,重雾杂零雨。湿萤黏野蔓,寒犬吠云坞。道坏交细泉,亭废立遗堵。时时过农家,灯火照鸣杼。嗟予独何事,无岁得安处;即今穷谷中,性命寄豺虎。三更投小市,买酒慰羁旅。高咏东山诗,怅望怀往古。”
“金堆铺”地名保存着人们对特定自然、人文环境的特有认识,记录着先民在长期历史进程中形成的价值观和审美理念。她是剑门蜀道的无形资产,是历史和文明发展不可缺少的载体,有人形象地把她比喻为“无形的化石”。但是,在近年来的朝天城市规划与建设中,有关人士对优秀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还比较淡薄,用了缺少文化底蕴的“草房沟”
名称,遗弃了“金堆铺”的史书名称,宛如古老的历史在实物面前湮没,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
把“金堆铺”更名“草房沟”,混淆视听,实际上是一种文化的倒退。由于“草房沟”名称由来简单,缺少历史积淀,文化内涵肤浅,难以真正反映出金堆铺的历史文化特征;“草房沟”知名度不高,难以形成品牌效应;“草房沟”名称更是落后文化的产物,给地名管理带来诸多不便,既影响剑门蜀道申报世界自然文化双遗产,又影响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如“先秦文化与金堆铺”、“陆游文化与金堆铺”、“蜀道文化与金堆铺”等,都是很好的研究领域。在这些领域中可以立出许多的研究课题。它们都与“金堆铺”血脉相通,但都与“草房沟”没有什么关系。再如,金堆铺文化,本身就是大品牌,可囊括先秦文化、蜀汉文化、三国文化、唐宋文化、红色文化等,研究开发起来,路广阔,识厚深,对发展蜀道文化,建设文化强区,助推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建设,亦大有推动作用。但如果说成“草房沟文化”包括蜀汉文化、三国文化、唐宋文化、红色文化等,恐怕就啼笑皆非了。
“草房沟”名称废化了“金堆铺”,把一个曾是中国蜀道的名铺,污化成了废铺。历史的“金堆铺”,不只属于朝天、四川,也属于中国,属于世界。在今天的栈道之都、养生天堂,我们缺少的正是自己的名牌。这“属于世界的金堆铺”,不正是响当当的名牌吗?不重视这名牌,不就意味着我们自己真的傻睡得醒不过来了吗?
“草房沟”的价值在“金堆铺”,“金堆铺”的优势在古铺,古铺的优势在先秦、蜀汉、唐宋元明清。“金堆铺”是蜀道文化遗产中的重量级品牌。无论应当现代化到什么程度,也无论是生态保护还是人文打造,既应当以保护这个“历史名铺”为其出发点,也应当以美化这个“历史名铺”为其归宿。我们应当治废治污,美体美容,及早恢复原名。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等部门及早将“草房沟新区”改名“金堆新区”。金堆作为新区名称,比“草房沟”一名更具文化品位,更显城市文化的厚重。通过“生态金堆”的构架,把丰富的自然、文化、生态旅游资源,整合形成一个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生态旅游做大做强的川陕结合部“生态文化旅游圈”核心区,从而助推“中国康养旅游名市”建设。
关于“草房沟新区”改名“金堆新区”的建议的回复
牵头领导:苏科年 主办单位:区民政局
栗舜成、李琼英、张清林、张雪梅、习中国、刘克德、李长斌委员:
首先感谢您们对我区地名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们提出的《关于“草房沟”改名“金堆新区”的建议》(第101号)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并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我区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朝天城区面积不断扩大,面貌日新月异,大中坝新城区、小中坝老城区的新建、改造、街道、桥梁、广场等附属设施都已具备小城镇规模,但正在开发的“草房沟新区”存在未命名和原地名与实际环境不符的现状,经调查了解,“草房沟”名称由来简单,缺少历史积淀,文化内涵肤浅,难以真正反映原有的历史文化特征,“草房沟新区”地名显现出知名度不高,缺少文化底蕴的现象。
为不断提高城市知名度和吸引力,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本着尊重历史、紧贴时代、含义健康、指向明确、使用方便的原则,结合朝天城区城市建设规划和发展实际,充分考虑文化、地域和持久不过时等因素,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我局于8月将“草房沟”改名“金堆新区”的更名方案上报区政府,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已审议通过。会后,区委蔡书记又对此项工作作出新的指示:要对朝天镇、中子镇、羊木镇的城镇规划范围内的地名进行一次详细的测绘调查,看规划范围内是否有需要更名、命名的情况,与草房沟更名一起进行研究办理。因此草房沟的更名工作只有待朝天镇、中子镇、羊木镇的调查研究完成后一同办理。目前,测绘公司正在测绘和调查,预计在11月完成。
第103号提案
关于加强嘉陵江河道朝天城区段环境治理的建议
提案人:胡成军
内容:
近年来,随着朝天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嘉陵江朝天城区段河道今非昔比,昔日清澈的江水不复存在,今天,取而代之的是河道河水干涸,沙石成堆,河道杂草及菜地遍布,和大中坝河岸城市建设形成鲜明对比,严重影响朝天城市形象。
通过分析出现目前状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一是河岸居民生活废水任意向河中排放;二是环保意识淡薄,河道有采沙现象发生;三是建筑工程垃圾任意堆放;四是河道菜地农作物灌溉产生污染,导致水体自然净化功能丧失等等。
建议:多部门应加强联动,强化河道污染治理:一是进一步完善城市下水道管网建设,杜绝所有生活,生产污水直排河中;二是禁止城区河道采沙,规范建筑垃圾集中堆放;三是政府应加大经费投入对河道进行清淤,还嘉陵江一个清澈美丽的河道。
关于加强嘉陵江河道朝天城区段环境治理的建议的回复
牵头领导:苏科年 主办单位:区水务局 协办单位:区住建局区环保局
胡成军委员: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嘉陵江河道朝天城区段环境治理的建议》(第〔103〕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专人保洁城区河道
我局积极给区委、区政府领导专题汇报,城区河道环境卫生,事关朝天城市形象,事关朝天经济社会发展,得到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和认可,并给我局专门配置了公益岗位8名,专门从事河道保洁工作。对城区河道每天进行巡查和保洁,清理白色垃圾,打捞河道内漂浮物,河道环境卫生得到良好改善。
二、加强对涉河工程的监管
我局切实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监管,依法行政审批,责令施工企业不得在河道内存放工程材料,堆放建筑垃圾,排放污水。
三、加强城区排水管网建设
一是城区排水项目一期工程已完成。已将教育园区、天强大酒店、雍家拐以上农户、武装部、朱家坝、清风村及青云村(潜溪河沿线)等地方污水接入污水管网,铺设各类管道8000米,新建污水检查井268座,雨水检查井23座,倒虹吸井2座,污水截流井3座,安设自启动潜污泵4台。二是排水项目二期工程已完成设计、财评等前期相关工作,正在进行工程招投标。三是加大排水污水管网的巡查及维修管护力度。2016年共投入资金76万元,清理维修排水管网680米,维修污水管网4处480余米。四是负责了小中坝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管理和提标扩容改造工作,已完成改造方案的审查,改造工程即将动工
四、加大河道清淤力度
一是区政府已投入资金对城区嘉陵江河道进行清於治理;二是我局积极给区委区政府汇报,力争在2018年汛期前对潜溪河水上公园进行再次清理。
第109号提案
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建议
提案人:杨苏会
内容:
“民以食为天”。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食品安全的基础环节,既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又关系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我区坚持农业农村工作“四个五”工作思路,农业产业得到快速发展,随着农业产业的不断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不健全的短板也逐渐凸显。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源头治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水平。要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除完善相关监管机制外,重要的是加强源头治理,提高生产者的质量意识。大力实施放心农资下乡、农业科技下乡、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大活动,提倡广大生产者科学施肥、合理用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水平。
二、加大培训、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掌控技能。通过采取专家授课的形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基础农技干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者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农业标准化、监督检测、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农产品生产者和监督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掌控技能。借助电视专栏、网站、微信等媒介,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三、加快启动农产品市场准入和追溯制度。在种养环节上,农业部门应加强组织化养殖种植,积极探索农产品产地编码管理,试行食用农产品产地编码卡,为市场准入制度的推行做好基础性工作。相关部门要积极探索主要农产品和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市场准入机制及操作模式,完善农产品交易和质量追究管理机制,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等环节的信用体系,确立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建议的回复
牵头领导:苏科年 主办单位:区农业局
杨苏会委员: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建议》(第〔109〕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关心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精神和市农业局工作要求,我局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提供有力保障,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一、关于“加强源头治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水平”的建议
我局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聚焦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违禁使用、私屠滥宰及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一是严格源头监管。严格农资生产经营许可条件和标准,严格控制过剩类农资新批生产企业数量,着力从风险评估、绿色环保和持续存限等方面建立行业准入机制。加强证后跟踪检查,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予以清理、吊销、取缔。二是狠抓案件查处。把查办案件作为农资打假的重要抓手,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资行为。加大对涉案不合格投入品的调查力度,做到追根溯源、一案双查;针对网上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及时搜集案件线索,线上线下互动,必要时通报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饲料生产、养殖环节违法违规使用兽药及其他违禁添加物的行为。三是实施检打联动。完善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制度,明确行政、执法、检测三方机构职能与工作机制。将连续两年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多、问题突出的生产经营主体和产品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加快信用建设。在本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整合并完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建立信用档案,对接本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落实农资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建立健全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主体的监管力度。五是推进社会共治。认真落实《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及时公开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畅通农资打假投诉举报渠道,发挥“12316”举报电话、网络举报信箱作用,完善举报奖励办法。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普及识假辨假和维权知识,进村入户为农民提供面对面技术咨询和检测鉴定服务。
二、关于“加大培训、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掌控技能”的建议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全面开展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公开承诺活动,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让种养殖户和农资经销户明白生产记录和进销台账的记录内容和方式。二是切实规范种养殖过程中的生产记录指导培训力度。督促种植户按规定建立种子、农药、肥料购进、使用记录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等记录;畜禽养殖场(户)按照规定建立畜禽养殖档案、畜禽免疫档案和兽药使用、休药期等记录;水产养殖场(户)按照规定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三是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发放宣传资料等活动。我局工作人员现场耐心细致地解答人民群众在农产品安全等方面遇到的问题,促使消费者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维权的武器,经营者熟悉应该依法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增强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同时上门指导辖区农产品加工企业、种植和养殖专业合作社、规模种植大户、农资经营者和屠宰经营单位,督促其规范化建设管理,不间断地宣传政策法规,通过营造舆论氛围,引导经营者和消费者提升文明素质,增强责任意识。
三、关于“加快启动农产品市场准入和追溯制度”的建议
我局注重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准出准入、质量追溯、诚信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机制,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一是大力推进以“一图、二书、三员、四定、八项制度”主要内容的乡镇监管和“四个一”为主要内容的村级监管规范化建设体系;二是推进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应用,不断提升乡镇和村级检测、监管信息入网率。三是切实规范农资经营环节进销台账建立。督促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经营企业规范建立农资进销台账,按照农资不同品种和不同剂型逐笔填写采购情况和销售情况,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处方制度和高毒农药实名制购买制度,妥善保存兽用处方和身份证明资料备查。大力推广使用农资条码销售管理系统。
第117号提案
关于积极探索群团工作新模式的建议
提案人:严凤楠 联名委员:付全宇 淡春梅
内容:
多年以来,群团组织形成的各自为政、单兵作战的工作格局,已不符合新形势、新时代、新要求,群团工作要发展、创新,必须要顺应社会发展需要,由单干走向联合,主动跳出就“群团工作”论“群团工作”的工作模式,努力推动群团工作由各自“唱戏”、搞“独家经营”向“多方协作”、“集团作战”转变,齐心谋事,联手做事,从封闭系统向多极、开放的社会系统转变,主动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解决群众所关心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为进一步推进群团工作今后的发展,特作如下建议:
一、开辟联办工作模式,建立朝天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群团组织的工作既有共性又有个性,许多资源项目内容也较相同或相近,将工青妇科等资源和资助项目进行整合,形成统一策划、共同行动、造大声势,成效明显的联动工作平台。建议:全区建一所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将妇联妇女儿童之家,工会职工之家,团区委青少年宫,科协科技博物馆打造为一体,综合性、公益性的妇女儿童活动场所,形成“1+1+1﹥3”的整体联合工作格局。工青妇科分别在“中心”开设各自的服务窗口,设置工作人员岗位,制定服务细则,这样既加大了群团组织的服务力度,又促进了服务资源在城乡的均衡配置,相应的活动就可以在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展开。由工会牵头,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在助学方面进行资源共享联动,如:工会的金秋助学行动和妇联的兰泰精英资助学计划一起实施;将节日送温暖活动进行整合,将共青团的“青年文明号、新春送温暖”、妇联的“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与工会的“特困职工送温暖”活动相结合,共同开展活动;在开展免费技能培训时优先考虑困难妇女、特困下岗后职工和低学历青年,通过这几种做法,打造出关爱弱群体的强大工作平台;在群团组织队伍建设上互通有无,妇女干部队伍的成员和青年志愿者队伍交叉任职,人才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发挥工会、团委、妇联和科协的宣传优势,利用青年创业和妇女创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先进典型,带动妇女、青年、下岗职工就业。由于有着相近、相似、相同的服务对象,整合后将会解决群团组织人手少、独自开展的活动规模小、声势弱的老大难问题。
二、继续加强群团组织干部队伍建设
区委、区政府应根据工作需要、岗位职责和本人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任职经历,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对需要转岗的群团干部作出合理安排。注重发挥妇联组织在培养使用女干部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乡镇(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人员应使用行政编制,现有编制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乡镇(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区(乡镇)区域内同一层级总量内调剂解决。改进群团干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支持群团组织根据自身工作特点按规定考录、遴选机关工作人员。选配群团干部应打破年龄、身份、学历、政治面貌、专兼职等限制,注重从企业、农村、城乡社区等基层一线培养优秀人才充实群团干部队伍,更多采用兼职、聘用等方式吸引优秀社会人才加入群团工作队伍。推动村团支部书记、妇代会主任依法进村(社区)“两委”。将群团干部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分级负责、分系统落实。
三、政策倾斜,经费予以保障
由财政拨款、补助支持群团工作经费和重要专项活动经费,按要求足额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保障群团工作实际需要。群团组织承接政府职能、开展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等活动所需经费,按照购买服务等有关规定给予保障,政策上相应给予倾斜。重视解决农村群团工作者报酬问题,专职农村群团工作者按当地标准,享受村组干部误工补贴;离任的由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统筹确定待遇保障及标准。规范群团组织资产管理使用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任意调拨群团组织资产。鼓励群团组织依法依规筹集事业发展资金,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四、保障村(社区)妇联干部工资待遇
我区村(社区)妇联改建工作将全面结束。即将产生214个村妇联主席,7个社区妇联主席。村(社区)妇联干部目前没有工作经费。经费不能保障,工作就难以开展,人员将会中途“夭折”。加之村干部职数有限,妇联主席没有列入“三职干部”之列,故没有工资,导致村(社区)妇联组织角色淡化,这就极大的会降低村(社区)妇联主席的积极性,工作上将会出现推诿、扯皮等现象。为此,我们建议:一是区、乡镇妇联要加大对村(社区)妇联主席的岗位培训。二是财政予以村(社区)妇联预算工作经费,以保障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将村(社区)妇联主席纳入村干部职数,以不低于组干部工资标准解决工资待遇,以提高她们的工作积极性,保障妇联干部队伍的稳定性。
关于积极探索群团工作新模式的建议的回复
牵头领导:张开翅 主办单位:区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区财政局
严凤楠、付全宇、淡春梅委员: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积极探索群团工作新模式的建议》(第〔117〕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开辟联办工作模式,建立朝天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1.目前,全区已建沙河镇望云村、朝天镇楼房村、羊木镇张家坝、中子镇中子铺4个群团服务中心,将群团部门功能整合,协抓共管。
2.由工会牵头,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方面:目前,我区一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
3.助学资源共享方面:通过与群团部门分管领导协商,2017年在金秋助学方面,由杨晓波常委统筹各群团部门助学方案、助学名单,做到同一人不重复享受,不同人按条件享受,做到资源共享联动。
4.群团部门有着相近、相似、相同的服务对象,加强整合,可以解决群团组织人手少、独自开展的活动规模小、声势弱的问题。这是一个很好的方向,我们将竭尽全力,提供坚实保障。
二、继续加强群团组织干部队伍建设
1. 群团干部转岗方面:区委、区政府根据人岗相适原则,于2017年6月同意团区委书记王玉勤同志到朝天镇挂职,任镇党委委员、副书记,对符合转岗条件的群团干部提前考虑、提前谋划;
2. 乡镇(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人员应使用行政编制方面:乡镇团委于2017年4月完成换届,各乡镇团委书记均由35岁以下乡镇实职副科党员干部兼任,并配有专职团委副书记1名、兼职、挂职团委副书记1-3名。
3. 选配群团干部应打破年龄、身份等限制,注重从企业、农村、城乡社区等基层一线培养优秀人才充实群团干部队伍。目前,共青团朝天区委于2017年4月换届,打破身份、学历等限制,正在探索专、兼、挂队伍建设。现有区信用联社一名人员挂职团区委副书记,充实了群团干部队伍。
4. 将群团干部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方面:按照《关于举办决胜经济建设“三大主战场”党政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第一期)的通知》(广朝组通〔2017〕33号)、《关于举办深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推进会暨科级主要领导干部读书班的通知》(广朝委办函〔2017〕66号)分别于2017年5月和7月组织干部赴北京、成都学习,两次均有群团干部参加。
三、财政方面
区委、区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基层组织工作,并逐年加大对基层组织活动经费的投入,在乡镇人员公用经费以及基层组织活动经费中相应安排了乡镇及村(社区)妇联工作经费。一方面逐步提高基层组织活动经费保障标准。2013年,根据川办发〔2012〕60号文件要求,基层组织活动经费按每村(社区)年均10000元标准预算。2014年大力推进强村行动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基层组织活动经费保障标准,由每村(社区)年均10000元提高至每村(社区)年均30000元。从2015年起至今,基层组织活动经费提高到了每村(社区)年均40000元,其中朝天镇明月社区基层组织活动经费60000元。另一方面大力提高乡镇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标准。2013年乡镇人员公用经费按照在职财政全额供养人员人年均5000元标准预算。2014年乡镇人员公用经费由人年均5000元提高至人年均10000元。2017年,乡镇人员公用经费提高到人年均15000元。
根据广朝组函〔2017〕39号文件要求,村(社区)“三职”干部离职生活补助:①任职满3-5年(含5年)的,以60元/月为基础,在任满3年的基础上,每任职增加1年,每月补助提高5元;②任职满5-10年(含10年)的,以100元/月为基础,在任满6年的基础上,每任职增加1年,每月补助提高5元;③任职满10-20年(含20年)的,以140元/月为基础,在任满11年的基础上,每任职增加1年,每月补助提高5元;④任职满20-30年(含30年)的,以190元/月为基础,在任满21年的基础上,每任职增加1年,每月补助提高5元;⑤任职满30年以上的,以300元/月为基础,在任满31年的基础上,每任职增加1年,每月补助提高5元。
符合享受离职生活补助的村(社区)“三职”干部,在任职期内,个人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个人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个人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个人受到区委、区政府表彰的(含原广元县),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个人被评为市级及以上的劳动模范、优秀党组织书记、优秀共产党员的离职村(社区)干部,在享受一次性奖励补助同时,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30元补助(受多次表彰的不累加)。
对于村(社区)妇联主席工资待遇问题,我们将积极向区委、区政府建议,由区委组织部核定,逐步予以解决落实村(社区)妇联干部工资待遇。
第118号提案
关于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妥善处理处置的建议
提案人:崔小莉
内容:
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实现村容整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妥善处理处置则是改善村容村貌的必要举措。
目前,我区农村垃圾的处理的主要方式是:由乡(镇)集中收集处理,主要采取填埋、焚烧的方式,各乡(镇)垃圾处理站建设进度缓慢,在乡镇直接进行填埋、焚烧会再次污染环境,直接进行填埋容易对地下水体造成污染,简单的直接焚烧则会再次污染环境,把有形的污染变成无形的污染,甚至产生更为严重的危害,再加上老百姓的环保意识日益增强,经常阻挡填埋、焚烧垃圾,因此,解决农村垃圾处理问题已迫在眉睫。因此提高群众的生活环境保护意识,改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现状是当务之急。
建议:
1.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县城垃圾处理厂的正常运转。
2.加快乡(镇)垃圾处理站建设进度,争取早日投入使用。
3.尽可能不在乡(镇)对垃圾直接进行填埋、或者简单的直接进行焚烧,以减少对农村环境的再次污染。
4.依靠村民自治建立村民垃圾处理措施,由村民自己处理一部分(把可利用的垃圾变成肥料),再由乡(镇)处理,以减少垃圾集中处理的压力。
关于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妥善处理处置的建议的回复
牵头领导:李兆南 主办单位:区城管局
尊敬的崔小莉委员:
您在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妥善处理处置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回复如下:
结合省环保督察反馈的我区垃圾填埋场存在的问题,我局科学规划,细化措施,切实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一是对朝天城区、羊木镇、曾家镇垃圾填埋场进行改造升级。目前,朝天城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和在线监测运行正常,处理达标,3座垃圾填埋场完成改造升级后可作为全区备用和应急垃圾处理场。二是对不规范的垃圾填埋场点进行封场或关停,并开展当前产生垃圾和陈年存量垃圾治理。对除曾家片区以外的18个乡镇当前所产生生活垃圾,全部清运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并启动了对各垃圾填埋场点陈年存量垃圾的集中治理工作(青林、转斗垃圾填埋场已完成存量垃圾治理),预计2018年6月底全面完成。三是积极推动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广元市朝天区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明确了未来三年朝天区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四是草拟了《朝天区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项目方案》,拟采用“村组、户分类-乡镇收集-区运输-市处理”、“户分类-村组收集-村组处理”模式、“户分类-户收集-户处理”3种模式,拟建18座日处理8-12吨地埋水平压缩式垃圾中转站,添置5台垃圾转运车、2台污水收集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乡镇生活垃圾集中收运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方案正在进一步完善中,力争2017年底前,全面建成全区生活垃圾收、运、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