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评议区司法局工作动员会,安排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区司法局工作。
据了解,本次评议严格贯彻执行《监督法》、《四川省<监督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区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试行办法》的规定,主要针对区司法局近年来在指导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律师、公证工作及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指导管理刑满释放者的教育安置工作及社区矫正工作,监督管理外来企业投诉工作,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财务、装备和基本建设等工作,班子队伍、行业作风建设以及执行区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等方面的履职情况开展评议。评议工作分宣传动员、评议调查、集中评议、整改落实四个阶段进行,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将听取区司法局的工作汇报,开展集中评议,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指出,开展工作评议是人大依法履职、实施监督的重要举措,是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持续促进部门作风转变的有效途径,也是区委对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对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具有积极地推动作用。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确保工作评议依法依规开展并取得实效。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评议双方都要站在讲政治、讲原则、讲大局的高度,科学组织,精心安排,密切配合,认真实施。二要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要认真学习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工作评议的方法步骤和相关知识,切实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扩大评议社会效果。三要深入调查研究,夯实评议基础。评议调查要作风深入、方式灵活,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调查报告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评议工作提供高质量的参考。四要坚持评改结合,确保评议实效。区司法局要高度重视评议意见的整改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常委会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要加强跟踪监督,加大督促力度,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评议动员会上,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绍兵就区司法局认真接受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全力抓好今年各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区司法局负责人就迎接评议作了表态发言,并向评议调查组汇报了近年来区司法局工作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祝远、田新华,评议调查组成员、区司法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及相关管理服务对象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