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区人大常委会专项评议区人民政府项目投资工作动员会召开,标志着2019年专项评议项目投资工作正式启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满德参加会议。
据悉,按照《监督法》及其实施办法、《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结合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计划,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实施区委“123456”执政兴区总体思路,深入贯彻区委关于项目投资工作的总体要求,对2019年区人民政府以及承担项目投资重要任务的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开展专项工作评议。评议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决胜年”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及项目投资“大比武”活动开展情况,项目谋划、资金争取、招商引资、项目管理、成效体现以及投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项目投资保障服务工作情况。评议工作于2019年11月初开始到2020年5月底结束,分准备、调查、评议和整改四个阶段。
会议要求,区人大各专委会、区人大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和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本次专项评议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方案实施步骤,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确保工作实效。要跟踪督促抓好整改,真正以评议促进工作开展,推动全区项目投资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带头”、区委“七个加强”要求,切实提高工作质量。
会议宣读了《区人大常委会专项评议区人民政府项目投资工作方案》,对专项评议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被评议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区人大常委会专项评议工作调查组、区政府办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