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莉萍)8月25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梁黎主持会议并讲话。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浩广、王祝远、田新华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15人出席会议。区政府党组成员辛俊,区政府副区长提名候选人孙玉娟,区政协副主席苏茜萍,区人民法院院长张艳秋,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红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四十二次会议和区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书面)。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及各乡镇人大要认真组织学习好区七次党代会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代会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以会议精神指导开展人大工作,通过依法履行人大职能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广元市朝天区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区人民政府按照区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广元市朝天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围绕“决胜脱贫攻坚,实现全面小康,建设美丽朝天”主题,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好”的工作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区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呈现出经济稳定增长,民生持续改善,城乡统筹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会议要求,一是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全面盘点目标,认真分析下半年经济形势,再下功夫,再添举措,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二是全力决胜经济建设三大主战场。要全力决胜脱贫攻坚,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当前首要任务和头等大事,对照脱贫标准,抓好任务落实,争取实现在全市率先脱贫摘帽的目标;要全力抓好项目投资,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投资,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理念,狠抓项目储备、项目推进、招商引资等各项工作;要大力推进产业发展,加快发展工业经济、农业农村经济、旅游产业及商贸物流项目建设。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广元市朝天区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广元市朝天区201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及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了2015年财政决算。对2015年及2016年上半年财政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会议要求,要突出增收主题,大力培植财源,千方百计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同时,严格财税管理,确保全区财政收支平衡;要严格预算刚性管理,切实执行预算法关于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的各项规定,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增强经济增长的活力和动力;要加大审计监督,不断提高审计监督实效,推动财政管理再上新台阶;要加强财政管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要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重大支出项目向人大汇报的制度,努力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会议表决通过了区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落实意见具体,工作效果明显,符合《监督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达到了预期的审议目的。
会议听取了区选举委员会关于区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情况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区七届人大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作出了关于召开区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讨论修改了《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根据会议决定:广元市朝天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9月5日在朝天城区召开,会期预计4天半。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查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广元市朝天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出席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针对当前工作,梁黎要求,一是认真做好区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的筹备工作。会议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各工作机构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做好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各乡镇人大主席要切实做好辖区内代表组织工作,确保代表按时按要求参加人代会。二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新一届乡镇人大主席要加强学习,熟知相关法律法规,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练掌握人大工作程序,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要认真履职尽责,坚持“服从、监督、支持”的工作理念,正确处理本职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关系,共同做好乡镇各项工作;要切实做好区乡两级人大代表工作,加强对代表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切实增强代表的角色意识、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要加强与区人大常委会及本辖区人大代表沟通与联系,坚持上下联动,同时,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利用网络、电视平台,不断拓宽人大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提高人大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扩大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
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区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5名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