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6日在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向永宗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全区现阶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作如下报告,请予审议。
一、全区人社系统情况概述
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2012年成立以来,主要承担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在促进就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及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同时拟订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等发展规划及相应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职能职责。局机关内设股室13个、挂靠单位4个、直属单位9个,延伸机构25个。全区人社系统现有人员135人,其中公务员和参公人员40人,事业人员74人,使用“三支一扶”15人,借用“大学生村官”6人。
二、2013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
(一)2013年工作回顾。2013年度,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大力指导下,我局坚持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工作主线,多措并举,强力推动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持续稳定发展,全区就业促进、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及和谐劳动关系等各项工作成效显著。2013年度,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中位列第四名、荣获区委政府综合目标考评二等奖。
1、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稳步扩大就业规模。一是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促进就业责任的主导作用。二是强力推进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落实了目标管理责任制度,支持城乡劳动者入住产业、园区、街区、景区“四进”创业活动,初步形成了“政府 + 龙头企业 + 项目 + 培训”四位一体的创业模式,初步建成了“平溪畜牧、羊木食用菌创业园区和中子、朝天、羊木创业三街区”示范基地。三是按市场需求,严格职业培训准入关,严管培训申报、审查、监督、指导、考评,大力开展缝纫、家政、电焊、麻柳刺绣等职业技能培训。四是按照“强培训、稳规模、调结构、抓服务”的劳务工作思路,有序、和谐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五是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认定、“一库九帐”和就业失业登记工作;大力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就业援助专项行动,努力帮助城乡就业困难群体就业。2013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565人,同比增加18.3%,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91人,同比增加33%。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控制数(4%)。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228人,建就业见习基地6个。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新增创业贷款政府担保基金400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6517.9万元(同比增加45%),扶持853人成功创业,带动3412人就业。完成职业技能培训3837人、职业技能鉴定1800人。转移农村劳动力7万余人,实现劳务收入7.57亿元(同比增加24%)。全年向上争取到位就业专项资金及财政贴息2327万元。
2、积极落实社会保险政策,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完善引导单位和个人参保缴费、财政代扣缴费和由人社、国土、乡镇等部门齐抓共管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机制;进一步规范离退休人员审批和工伤认定工作;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全面实行医疗费总额控制和单病种付费方式,公示社会保险基金工作纪律和举报电话,严格执行基金内控制度,社会保险基金实现安全运行;全区覆盖区、乡镇两级的网络经办平台—“金保工程”全面上线,社会保险数据传送实现信息化管理。2013年,全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累计参保14.806万人、征集基金1.21349亿元,其中,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覆盖11万人,参保缴费7.44万人,征集基金1800万元。完成企业职工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3512人,严格监管全区48家“两定点”机构。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报销限额分别达到全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7倍。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417件。发放社会保障卡2万张。依法受理并认定工伤28件,上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14件。按政策规定,及时为3459名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上调并补发了养老金;将20余种重特大疾病新纳入城镇医疗保险保障范围;上调了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落实了广陕高速、兰(成)渝输油管线、兰渝铁路等11个建设项目所涉及的5000余名被征地农民社保测算和手续办理工作。全年争取到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上级补助资金2926万元。全年累计支出各类社会保险待遇1.2441亿元,惠及群众4.95万人。
3、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管理,强化人事人才服务。一是严把人员考试入口关。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和省、市人事招录(聘)的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公招流程。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录公务员3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3名,政策性安置退役士兵5人。二是进一步规范人员岗位管理。考核确认201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人员3224人、重新设定了71个事业单位的工作岗位、解聘事业单位人员18人、辞退2人。完成中高级职称申报审核和112名初级职称的评审; 974名公务员通过职业道德培训考试,专业技术人员网上公需科目培训实现2362人。三是进一步规范人员流动调配。严格按照《朝天区人事编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完成了13个单位18个岗位人员的考调(选聘)工作,办理流动调配63人,其中公务员11人、事业人员52人。四是认真执行工资福利政策。落实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5824人的艰边津贴调标政策;审批办理因工作人员职务、岗位变动调资460人次;年度考核晋升工资3400人次;及时为新进人员办理工资核定、转正定级、考工定级等手续;完成了175家单位财政统发工资按月审核工作;审批办理工作人员退休68人、在职及退休人员已故善后处理18人、遗嘱生活困难补助12人。五是关爱退休及企业军转人员。开展离退休人员、企业军转干部节日慰问974人,发放慰问金21.22万元(含物资折合),补发企业军转干部困难生活补助7300元。六是大力开发人才资源。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等有关部门,建立了2万余人的“六支人才队伍”,继续实施华西医院与区人民医院对口智力援助,引进10余名专家教授开展义诊、现场指导等活动3次。七是提供人事人才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接收并规范了教育、卫生系统人事档案1331份,全区人事档案实现统一管理。办理新进在编在职人员人事关系、档案管理、就业接收手续转移等人事代理900余人次。办理财政定补21人,开展大中专毕业生报到、求职登记、户口介绍、档案管理等“一条龙”服务361人。实施社会化人事代理30余人次、社会化招聘99人。
4、加强劳动监察和仲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2013年,主动监察用工单位75家,劳动合同和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分别为96%、90%。规范区、乡镇两级26个“劳动监察网格”建设;巩固“大巴口、中子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25个和谐乡镇”创建成果。逗硬落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长效机制,督促33家企业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440余万元;全年为2300余名农民工解决工资拖欠1750余万元,确保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规范区仲裁庭建设和25个乡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委员会,全年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2件,当期结案率100%。办理群众来信145件,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年内无非正常上访,未发生100人以上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
5、强化政策宣传,提高政策法规覆盖面。围绕“六五”普法要求,深入开展“送信息、送政策、送法律”下乡活动;新创办《朝天人社》电视专栏,广泛宣传人社政策和工作动态。
(二)2014年1-5月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1、就业目标完成情况。城镇新增就业546人,占目标任务的42%;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38人,占目标任务的5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完成职业技能培训181人,占目标任务的10.5%;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7万人,占目标任务72.3%;实现劳务收入2.1亿元,占目标任务30%。
2、社会保险目标完成情况。截止5月底,全区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累计参保7.0439万人,征集基金7182.9万元,均超目标任务,其中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覆盖11万人,占目标任务118%;参保缴费3万人,占目标任务55.6%,基金征集641.6万元,占目标任务49.5%。完成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资格认证3512人,发放养老金2251万元。
3、人事人才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人事招聘考试工作有序推进。会同相关单位赴省内外重点高校为朝天中学考核招聘高中教师,与15名应届本科生(研究生)签定了就业协议;为区食药局等单位公开招录13名公务员,为教育等单位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和其他事业人员43名。二是人事管理从严规范。完成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情况的清理工作;办理了23人辞(解)聘和3个事业单位中层干部职务任免的审核备案工作;完成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2013年度考核审核确认工作、完成了76个卫生和教育等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和岗位变动确认工作。三是积极开展人事人才服务。完成了101人的中高级职称确认、办理中级职称证书122人、82名工勤人员考工定级和会同鉴证工作;开展新进在编在职事业、工勤人员人事代理300余人次,为无人事管理单位或无人事管理权限单位人员提供档案管理、工龄认定、工资记载、职称申报等公共服务30余人次。认真执行国家工资福利政策,及时调整工资福利待遇,切实保障职工利益。
4、和谐劳动关系目标完成情况。受理维权案件72件,其中协调处理68件,立案4件,移送司法机关2件,到期结案率100%,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1300余万元,涉及民工1200余人。受理立案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6件,结案12件,4件在法定处理期限内。
5、资金争取和非税收入完成情况。向上争取到位项目及专项补助资金2900万元,完成非税收入9万元,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58%、60%。
(三)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2013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6件,其中主办4件、协办2件。我们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过程中出现了个别代表不满意的现象,我们立即与代表沟通交流,责令承办部门认真整改,最后作了较好的办复。今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共计12件,其中主办7件、协办5件。我们总结了去年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由局长亲自挂帅,定期跟踪进度,确保办理质量,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办复。
(四)自身建设方面情况
一是抓班子带队伍,切实提高执政能力。严格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加强局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同时向组织推荐使用了11名年轻干部,初步建成一支能够担当人社事业发展的干部队伍。此举,增强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人社队伍的战斗力。二是强化制度建设,提升为民服务效能。一是建章立制。严明纪律,用制度管人,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二是加强行业建设,全面提升干部为民服务能力。三是实施条块管理,推动行业政令畅通。积极推行各服务中心双重管理体制,将服务中心的人头工作经费划转到乡镇财政,组织关系归并到乡镇党委,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服务中心人员的出勤等日常管理,人社局负责业务指导和人事管理。四是规范平台建设,打造高效快捷服务。一是配套基层办公设施设备。25个服务中心均配备了办公场所、办公桌椅、电脑、触摸查询机、LED显示屏等设施设备;二是信息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建立了“局门户网站”,在25个乡镇建立了“金保工程”专网。三是基层队伍不断优化壮大。2012年以来,采取公招、政策性安置和调剂等方式,25个服务中心配备工作人员48人,落实了220个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协办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本地就业吸纳能力弱,本级财政配套资金不足。由于辖区工业企业总量少规模小,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就业容量小。加之《就业促进法》及年度目标考核要求,区财政每年应配套就业专项资金300万元,其他兄弟县区基本配套到位,而我区每年仅安排5万元的就业工作经费,这样一来,我区促进就业工作经费保障跟不上,工作开展乏力。
(二)人才储备先天性不足和“葫芦结构式”的人事人才体制日益成为制约激发干事创业活力的瓶颈。一是人才总量不足。全区人才储备不足、总量偏少,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性问题突出,受区位经济、地理条件、工作待遇偏低等因素的影响,造成招才引智难、留智也难;二是人事招考方面。现行政策为公务员全省统考、市承办面试,事业单位人员全省统一政策,市县(区)共同主考,相关部门参与。对此,部分用人单位特别是教育卫生系统对招考政策存在不理解等现象;三是人事管理方面。尽管上级有明文规定、区委12号文件也有明确要求,但不少用人单位存在“两张皮”现象:一方面称单位无人(人员被借调或不在岗),向区委政府及组织人事部门要人;一方面不认真教育、严格管理(让老同志回家休息,面对中青年同志长期不上班不闻不问,年度考核人人“称职”“合格”等次以上),造成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现象较为突出;四是人才使用方面。人才激励机制不健全,人员出口不畅,层级类别复杂,人员身份差别大,能者晋升受诸多条件限制,干多干少、干与不干待遇都一样,这一系列机制体制问题使不少中青年人员干事创业激情消退,甚至得过且过混日子。加之其它诸多历史因素使全区机关事业人员队伍总量不断膨胀,全区呈现在编人员多而实际干事人员少的怪象,这些已经成为我区人事人才管理工作中越来越无法回避的棘手问题。
(三)社会保险征缴扩面乏力,社保基金存量不足,收支矛盾突出,城乡社会保障抗风险能力弱,本级财政配套资金不足。一是全国城乡统筹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尚未真正建立,现行社会保障制度配套性差、政策性壁垒已经成为建立城乡平等的社会保障体系障碍。二是由于朝天属于贫困农业县区,本级财政配套经费不足。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经费的批复》(广府办发〔2006〕26号)精神,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经费实行目标基数加奖励的办法予以解决,但区财政每年只安排了少量的社保征缴工作经费,严重影响和制约着社保扩面征缴工作。
(四)和谐劳动关系形势依然严峻。当前劳资纠纷呈高发态势,大多数用人单位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到位,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参保率低的“两低”现象依然突出,劳动者维权意识逐步增强,部分涉案人员维权手段极端,维权调处难度加大、成本高;劳动监察执法力量比较薄弱、经费不足,部门联动乏力。
(五)行业能力建设亟待加强。人社工作涉及的政策法规种类繁多、调整更新快,且又关系群众切实利益,行业工作人员适应能力、宣传能力、操作能力等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省市要求将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延伸到村,需要进一步加大政府推进力度和财政投入力度。
四、下步工作主要措施
(一)大力实施更高质量的就业,努力保持全区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围绕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区、部门、乡镇、村四级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建立创业基地25个,开发可选用创业项目30个,引导城乡劳动者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和自主创业;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切实落实好各类就业补贴政策;切实解决好“4050”等就业困难对象的就业问题;健全职业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服务月”等就业援助专项行动,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求职、档案托管、创业指导和补贴等政策;做好“三支一扶”招募和农民工劳动维权服务;进一步规范“一库九帐”、就业失业登记等工作;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大力开展社会保险征收管理,努力提升城乡居民社会保障能力。加大五项社会保险征集和扩面征缴力度,增加基金收入总量;抓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及时按规定调整参保人员待遇;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重点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工作,确保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加快社会保障卡办理进度,实现城乡参保人员全覆盖;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内控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规范运行;规范社保档案管理,实现社保档案达标升级。
(三)大力加强人事人才规范管理,努力营造聚才用才的优良环境。规范人事考试程序、建立人事考试协调联动机制、严肃考风考纪;完成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公招和人员考调(选聘)工作;做好公务员、专技人员、技能型人才、农村实用型人才教育培训及专技人才职称评审、工勤技能人才的技术等级考试和技能鉴定;力抓招才引智、专家下基层行动工程;积极完成硕士、博士生的引进计划。认真宣传贯彻最新出台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切实加强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岗位管理的指导;做好全区教育、卫生系统等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和指导;严格坚持《广元市朝天区人事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区人事流动调配等工作;贯彻落实各项工资福利政策;扎实做好退休审批、已故善后处理、军转安置和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确保辖区和谐稳定。
(四)大力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积极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四项”创建活动;集中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整顿专项执法检查,大力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员队伍建设和案件调处力度。重点做好敏感时期涉及人社方面的信访和维稳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行业能力建设。一是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解决“四风”问题,全面提升人社部门良好形象。二是加强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结合村(社区)廉勤监督员、计生专干等职能职责,切实做好村(社区)劳动保障协办员配置和羊木镇服务平台试点村(社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