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30日在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李兆南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就全区禁毒工作的开展情况作如下报告,请予审议。
一、全区禁毒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2000年,我区开始无毒创建工作,2002年被省禁毒委首批命名为“无毒区”。“无毒区”命名12年来,全区紧紧围绕巩固深化“无毒区”创建成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禁毒委的安排部署,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四禁’并举”方针,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加强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强化禁毒管理,扎实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禁毒工作成效显著。2009年以来,我区禁毒工作年度考核连续五年排名全市前列。2011-2012年,我区公安禁毒工作及禁毒社会化工作连续两年位居全市第一;2013年禁毒工作综合考核排名全市第三。2007年、2009年和2010年先后三次通过了省禁毒委的复核验收。全区25个乡镇、4个社区全部被命名为“无毒乡镇”、“无毒社区”,“无毒创建”成果得到不断深化巩固。
(一)强化禁毒工作机制建设,有效凝聚社会禁毒合力
1、领导重视,强化保障。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系列要求,区委、区政府成立了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全区禁毒工作的领导。“无毒区”创建成功的12年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每年组织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禁毒工作,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经常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尽力解决我区禁毒工作面临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为深入推进禁毒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2004年,朝天区和辖区25个乡镇均成立了由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的禁毒委员会,禁毒成员单位同时落实了禁毒分管领导,设立了办事机构,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了禁毒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将禁毒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力争全面得到解决。2008年《禁毒法》颁布实施以后,区禁毒委员会进一步明确细化了乡镇和禁毒成员单位的禁毒工作职责,同时将禁毒工作纳入综治工作目标考核。2010年,区委、区政府及时出台了《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健全禁毒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广朝委发﹝2010﹞24号),强力推进“无毒区”创建工作,将禁毒工作保障、缉毒破案、戒毒康复、禁毒预防教育等机制性问题第一次以文件的形式固定下来,从区到乡(镇),明确规定由党委副书记兼任禁毒委主任,进一步加强了党委政府对禁毒工作的领导,同年,在全市率先将禁毒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单独考核,强化检查指导,严格兑现奖惩,区、乡镇的禁毒经费分别按照15万元/年、 4.1万元/年的标准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并保障到位。
2、建设队伍,提升能力。1992年,我区公安机关立足实际,将禁毒任务落实到刑警队;2006年,根据全区毒情形势的发展变化和禁毒工作的需要,我区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要求,积极推进警务运行机制改革,增设禁毒大队并与刑警大队合署办公;2006年,经省公安厅批准设立广元市公安局七盘关毒品检查站,后更名为七盘关毒品查缉勤务室,区公安分局从刑警大队和派出所抽调民警派驻勤务室专司过境毒品查缉和易制毒化学品检查工作,2009年,单独设立禁毒大队;2011年,为顺应禁毒严打斗争形势,及时组建了缉毒专业队伍,专门负责七盘关毒品堵源截流工作。在立足区内现有条件强化禁毒专业队伍建设的同时,主动向上请示汇报,积极争取七盘关毒品查缉站点机构升级和站点建设项目,目前,七盘关毒品检查站的建站报告已获正式批复,相关建设项目已经争取到位,站点建设即将启动,禁毒缉毒专业力量逐步加强。在全区25个乡镇、27个禁毒成员单位、村组(社区)落实了禁毒专兼职人员、禁毒联络员,并根据情况的变化,对相关人员进行及时调整,建立了由区--乡(镇)--村组(社区)构成的三级禁毒网络。《禁毒法》、《戒毒条例》等禁毒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以来,我区禁毒部门根据上级要求,每年定期组织禁毒民警和乡镇、禁毒成员单位专兼职干部开展禁毒法律法规和禁毒业务技能培训,全区禁毒工作人员的禁毒管理和缉毒执法能力水平显著提升。
3、督促指导,凝聚合力。区禁毒办单独或会同区委、区政府督查室经常深入辖区乡镇和禁毒成员单位对禁毒业务进行指导,对相关单位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并以“督查通报”和“朝天禁毒工作动态”的形式对各乡镇和禁毒成员单位开展工作的情况及时进行通报,有效推动了相关乡镇、单位工作的开展。2012年,区禁毒办创新禁毒工作考核方式,对乡镇、区禁毒委成员单位的年度禁毒工作考核实行平时计分、年底累加,推动落实检查督促经常化、考评工作平时化,注重考核工作实绩,促使各乡镇和相关单位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区公安分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派出所禁毒工作职责任务的通知》,对派出所的禁毒工作进行了细化,并明确规定了派出所承担区禁毒办的部分职责,督促、协调辖区乡镇、相关单位开展禁毒工作,有效缓解了区禁毒办的工作压力,及时填补了监督空白盲区。
(二)认真开展涉毒严打整治,强力遏制毒品侵袭势头
一是严厉打击零包毒品犯罪。认真开展禁毒严打整治行动,狠抓毒品案件常态查处工作,把打击零包毒品犯罪与涉毒人员排查、日常管理、案件侦调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按照“逢嫌必做毒检、涉毒必追网络”的要求,“以吸找吸”、“以吸追贩”、“以贩查吸”,不断扩大涉毒线索来源,努力追查毒品来源和涉毒团伙网络,加大零包贩毒、容留他人吸毒等零星毒品案件的查处力度,强力挤压涉毒人员活动空间。去年以来,我区公安机关查获零包贩毒案件5件,查获毒品行政案件122件,查处吸毒人员125人,发现并捣毁吸毒窝点5个,有效遏制了外来毒品对朝天本土的渗透侵袭势头。二是强化过境毒品查缉工作。充分发挥朝天地理位置优势,紧紧依托七盘关毒品查缉站点,加大对过往车辆、人员的检查力度,七盘关过境毒品查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0年以来,我区公安机关在七盘关查获毒品刑事案件186件,抓获涉毒犯罪人员288人,缴获各类毒品170余公斤,为开展毒品源头治理,缓解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禁毒工作压力做出了突出贡献。
(三)扎实推进禁毒预防教育,夯实筑牢毒品防护屏障
紧跟毒情形势变化,突出在校中小学生、外出务工人员、涉毒人员等重点对象,抓住春秋两季开学、年初年尾农民工返乡等重要时段节点,充分发挥乡镇、禁毒委成员单位和其他社会团体组织的作用,采取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宣传形式,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禁毒宣传活动。按照《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在中小学校分阶段开设禁毒课程,狠抓禁毒示范学校建设。在宣传禁毒法律法规和传授识毒、防毒知识技能的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着力强化自身工作宣传,让更多的干部、职工、群众了解、认可、关心、支持我区禁毒工作。近年来,我区每年投入禁毒宣传的经费近20万元,印发禁毒宣传资料7万余份,举办禁毒专题讲座、组织开展禁毒集中宣传活动30余场次;成功举办了“无毒害市”创建千人签名和“朝天禁毒十年”主题展览等大型禁毒宣传活动;在进出朝天城区主要道口,朝天、中子、沙河等重点乡镇和辖区主要交通站点设置了永久性禁毒宣传标语、广告,禁毒成员单位在办公区域张贴了禁毒标语,并在局域网络设置了禁毒专栏。今年6月,区禁毒办还在朝天城区“同乐园”开辟了“禁毒视窗”禁毒宣传阵地,为全区8所禁毒重点学校制作了禁毒宣传专栏,曾家、中子、羊木、大滩、朝天中学和朝天二小、之江中学、七一职中等8所学校达到禁毒示范学校标准,其中4所学校被市禁毒委正式命名为“禁毒示范学校”。 强有力的宣传工作,为我区禁毒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营造了全民禁毒的浓厚氛围。随着禁毒宣传力度的加强,覆盖范围的进一步扩大,辖区广大人民群众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
(四)严格“三品”和场所管理,切实消除涉毒安全隐患
借助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系统,将全区12家经营、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事业单位全部纳入网上管理,逐个建立电子档案,认真贯彻落实《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严格执行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网上审批和备案登记制度,加强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易制毒化学品的绝对安全;认真落实卫生、药监等部门监管主责,严格落实“五专”管理制度,强化精麻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与检查并重,狠抓易涉毒场所监管工作。及时召开经营业主禁毒业务培训会议,全面开展歌舞娱乐、茶楼、宾馆等易涉毒场所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健全禁毒标识、标牌设置、营业日志填写、从业人员禁毒教育、防毒巡查等各项场所管理制度,并对相关场所执行管理制度的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暗访,适时开展涉毒问题重点整治,逗硬执行省公安厅“一警告、二停业、三取缔”规定,强化场所经营业主禁毒意识,规范场所经营行为,加大涉毒震慑力度,有效防止了毒品问题在相关场所的滋生和扩散蔓延。突出毒品原植物种植高危区域,突出厂矿企业、出租房屋、养殖场所等易制毒重点部位,常态开展禁种铲毒和制毒窝点的排查工作,区内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等问题得到了根本治理,有效防范了制毒案件的发生,实现了毒品原植物“零种植”、“零产量”和辖区“零制毒”目标。
(五)深入推进禁吸戒毒工作,根本萎缩毒品消费市场
经常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认真组织开展吸毒人员排查行动,及时发现新增涉毒人员,全面掌握涉毒人员底数现状,认真开展涉毒人员信息网上录入、维护、处置工作,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对于排查发现的涉毒嫌疑人员没及时进行警示告诫,对于查证属实的吸毒人员,严格落实“一个上下联动的排查机制、一次全面细致的入户调查、一支配合有力的帮教队伍、一套因人而异的管控办法、一条严格统一的惩戒措施、一卷规范真实的动态档案”的“六个一”举措,公安派出所和乡镇政府联动,强化动态监管工作,对于流往外地的本地吸毒人员,及时落实延伸管控措施,对于一般成瘾人员,区别情况,及时采取戒毒、康复措施,纳入吸毒人员户籍地、居住地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工作范围,对于吸毒成瘾严重、严重违反戒毒协议、戒毒后出现复吸行为的人员,依法采取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强化社区戒毒(康复)业务培训,积极与区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联系,扎实开展戒毒、康复人员的救助帮扶工作,利用多种渠道竭力解决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最低生活保障、困难救助、就业安置等具体困难和问题,切实体现党和政府的人文关怀,努力帮助他们远离毒品,戒除毒瘾,回归社会;着力推进戒毒康复办公场所建设,2010年,朝天、曾家、中子、大滩、羊木等五个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全部建成并开门办公,区人民政府新增预算禁毒经费2.5万元专门用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2010年以来,我区先后对17名吸毒人员采取了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将41名吸毒成瘾人员纳入社区戒毒康复范围,在广元境内活动的吸毒人员基本得到了有效管控,随着管控力度加强,朝天辖区吸毒人员滋生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吸毒成瘾人员比例大幅缩减,戒断康复人员数量明显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禁毒形势日益严峻。因受国际国内大环境和周边县区毒情的影响,我区禁毒工作形势不容乐观。一是毒品滥用问题严重。近三年来,全区涉毒人员的年均增量在50人以上,今年1-9月,全区就新增吸毒人员58人。截至目前,全区登记在册涉毒人员249人,吸毒人员的总数已经达到2009年登记数量(19人)的13.1倍,全区登记在册的涉毒人员已经超过全区总人口的万分之十,如果加上还未发现的隐性吸毒人员,全区吸毒人员数量很可能突破500人。吸毒不再是社会闲散人员和外出务工农民的专利,不少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在校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生也加入涉毒群体行列,吸毒低龄化、本地化趋势明显,吸毒成瘾人员群体日趋扩大,因吸毒引发的肇事肇祸极端事件时有发生。二是外流贩毒问题突出。我区外出务工人员异地染毒问题日益突出,2005年以来,我区有33人因参与制贩毒活动先后被外地公安机关抓获。2013年,我区新增制贩毒人员9人,其中有两人参与制毒活动,外流贩毒整治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现实而又十分紧迫的任务。三是过境贩毒活动猖獗。因受毒品买卖暴利的驱使,过境运输贩卖毒品犯罪活动日益猖獗。2010年全区公安机关查获案件4件,缴获毒品12公斤,2011年查获案件29件,缴获毒品21.6公斤,2012年查获案件30件,缴获毒品21.8公斤,2013年查获案件76件,缴获毒品近70公斤,今年1-9月,查获毒品案件46件,缴获毒品34公斤,查获的案件和缴获的毒品数量逐年攀升,贩毒分子武装贩毒,强行冲岗抗拒检查的情况时有发生,过境贩毒的暴力化趋势明显,大宗毒品案件日益增多。四是防范制毒犯罪的压力与日俱增。去年以来,随着成都周边制毒重点县(区)打击力度的加大,制毒犯罪向其他市县转移辐射的征象明显,我区周边的利州、昭化、旺苍、苍溪、剑阁等县区相继出现制毒问题。我区山高路险,地广人稀,为制毒犯罪创造了天然的环境条件,制毒犯罪来势凶猛,防范的工作压力巨大。
(二)领导重视程度还需提高。个别乡镇和区禁毒委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对毒品问题的严重危害认识不足,没有把禁毒工作作为本地本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禁毒力量势单力薄,区禁毒办人员警力严重短缺,很多乡镇、单位使用临聘人员兼职从事禁毒工作,人员流动频繁,工作衔接不好,个别地方单位的禁毒专兼职干部调离后也没有及时安排人员接替相关工作,相关地方、单位的禁毒工作长期处于停滞状态。
(三)禁毒工作投入保障不足。2010年,区委、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健全禁毒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把区禁毒办和乡镇的禁毒工作经费纳入了区级财政预算,除了朝天(5000元/年)、曾家、羊木、大滩和108沿线乡镇(3000元/年)保障相对较好外,其余乡镇均为1000元,所有禁毒成员单位没有禁毒工作经费,禁毒工作的投入和当前相关地方单位承担繁重禁毒工作任务不相适应,制约了禁毒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四)部分乡镇、禁毒成员单位履职能力有待加强。部分乡镇、禁毒委成员单位工作无计划安排,抓不住关键重点,社会禁毒工作合力没有得到有效整合发挥,公安一家单打独斗的被动局面依然没有得到明显改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政治局常委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国家禁毒委员会关于禁毒工作的汇报,分别对禁毒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6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中发[2014]6号),对我国当前和今后一度时期的禁毒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区人民政府将及时研究出台具体的贯彻意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我区禁毒工作。
(一)今后一段时期我区禁毒工作的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禁毒工作纳入平安朝天、法治朝天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工作方针,坚持“源头治理、以人为本、依法治理、严格管理、综合治理”禁毒工作基本原则,立足当前,长期治理,突出重点,多管齐下,不断创新禁毒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毒品问题治理体系,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坚决遏制毒品问题在我区发展蔓延。到2020年,实现我区全民禁毒意识普遍增强,新吸毒人员滋生速度明显减缓,戒毒康复体系更加科学完善,戒治挽救吸毒人员能力明显增强,过境我区运贩毒品、区内零包贩毒活动受到严厉打击,我区毒品问题严重区域部位和突出的毒品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区内大面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基本禁绝,制毒物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得到有效管控;禁毒跨区域协作务实开展;禁毒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禁毒工作社会化格局真正形成,毒品治理能力明显提高;禁毒专业力量不断加强,各项保障更加有力,切实掌握禁毒斗争主动权。
(二)具体工作措施。在强化禁毒预防教育、创新吸毒人员服务管理、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加强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务实开展禁毒跨区域合作的基础上,重点强化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禁毒工作纳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全面深化改革、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由区和乡(镇)两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禁毒工作负总责,定期听取禁毒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和困难。区、乡(镇)两级禁毒委员会具体负责禁毒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进一步细化乡镇和区禁毒委成员单位禁毒工作职责,建立禁毒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将禁毒工作纳入继续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的同时,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抓好责任落实,明确奖惩措施,强化督导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毒品监测评估、滥用预警和毒情通报机制,全面监测评估毒品滥用情况,定期发布毒情形势和变化动态。督促相关单位部门和基层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强化工作保障。加强区、乡(镇)两级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加强公安禁毒专业力量建设。到2015年,确保区禁毒办专职人员充实到3人,公安禁毒专业警力配备达到7人,乡(镇)禁毒办和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至少落实1名专职人员从事禁毒工作;到2020年,争取实现区禁毒办专职人员配备达到5人,乡镇社会禁毒和公安专业禁毒力量明显加强的目标。积极推行区、乡(镇)禁毒办实体化运行模式,建立与毒情形势和禁毒任务相适应、职能配置完善、岗位设置科学的禁毒机构和队伍。将区禁毒办、乡镇和区禁毒委成员单位的禁毒工作经费全部列入区级财政预算,禁毒投入保障与朝天经济同步增长,不断完善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加强禁毒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禁毒工作需要,配齐必要的禁毒缉毒设施、装备,提升缉毒执法和禁毒管理服务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