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8日在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区信访局局长 刘汉城
区人大常委会:
区人大常委会于3月10日至4月20日对区政府贯彻实施国务院《信访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区政府对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及时采取得力措施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强化学习宣传为先导,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意见和建议,区政府把《信访条例》的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载体,着力营造《信访条例》贯彻实施的良好氛围。一是印发宣传资料。区信访局编印了《信访条例》知识问答、《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员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等内容的宣传单2万余份,向来访群众散发,不断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同时,将有关信访知识编辑成册,通过乡镇下发到各家各户,让广大群众普遍了解信访新规,增强依法合理表达诉求的意识。二是编撰法律知识汇编。将信访有关法律知识纳入依法治区法律知识资料汇编,并通过各类宣传活动发放到了群众手中。三是现场答疑解惑。通过“三下乡”等活动,区信访局等部门深入到相关乡镇,宣传《信访条例》的重要意义,宣传《信访条例》的立法精神、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并现场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四是宣传典型案例。今年以来,区信访局对一些办理比较成功的典型案例进行收集整理,并在《朝天信访》简报上以摘要抄送区委、区政府领导及相关乡镇、部门参阅。五是推进学法普法。区政府把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区政府常务会学法范畴,重点对中办、国办《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意见》和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员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等纳入学法范畴。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对信访工作的认识,为《信访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以实施“信访新规”为契机,不断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意见和建议,区政府不断总结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规范化管理,着力推动信访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一是规范信访事项排查。搞好信访事项的排查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基础。区政府坚持“地毯式搜索”抓排查,采取滚动排查、集中排查、专项排查等形式,每季度对全区的信访突出问题和涉稳隐患进行排查登记,并按一般性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初信初访和重信重访、个体访和集体访、有理诉求和长期稳控等不同角度,分类建立管理台帐,实行销号管理。二是推进信访事项的化解处置。推动“事要解决”是信访工作的关键。区政府坚持“保姆式包案”抓化解,严格落实信访工作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对每次排查出的突出信访问题,都把任务分解到各位县级领导头上,确保每个案件有一名县级领导包案,有责任单位负责人牵头,有相关单位协办,有专门人员稳控,形成“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包案工作机制。同时,对个别疑难信访问题,逐一“发点球”,要求限期化解。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化解了一批信访积案、老案。今年以来,已累计化解区园林绿化人员要求解决“社保”、大滩镇村民薛均海工伤赔偿、平溪乡村民王加顺地质灾害补偿等信访积案11件。三是强化定点接访化解疑难。领导干部定点接待来访群众是畅通信访渠道的基本保障。区政府坚持“朋友式交谈”抓接访,把领导干部接访作为推动信访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解决信访大案、要案和难案中的作用,让接访领导干部与上访群众面对面交流、沟通,平等对话,既让信访人充分表达诉求,又使上访群众心理得到抚慰、所反映问题得到最直接地解决,做到件件有效处理、事事及时答复。今年6月17日,区委书记蔡邦银在接访中心亲自接待上访群众,当天共接待5批6人次。截止目前,群众反映的问题大多已协调处理或已转入司法程序。四是开展订单式约访化解积案。在领导干部接访的同时,视每天接访的具体情况,积极开展带案约访,按照领导所包案件,有针对性提前预约信访人与接访领导见面,主动倾听群众诉求,商讨解决方案,提高了信访问题的化解处理时效。平溪乡胡文林工伤赔偿信访案件、明月茧业公司原女皇茧业职工要求了断身份等信访事项都是通过约访协调达成一致意见的。五是严格程序规范信访受理办理。根据《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国信发〔2014〕4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区的信访办理程序,依法规范信访事项在受理、办理、送达和录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同时,按照“六个不受理”的要求,引导信访人依法逐级走访。
三、以打击违法上访为抓手,切实依法规范信访人信访行为
针对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指出的“《信访条例》施之于软,各级对滥访缠访、无理上访的行为打击不力”的问题,区政府着力完善非访处置机制。一是抓宣传,明确不可为。区信访局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和省司法厅《关于依法处理违法上访行为的意见》(川公发〔2010〕126号)精神,对22种违法上访行为印制成宣传单,广泛宣传,明确违法上访和依法上访的界限。同时,把违法上访行为在信访接待大厅张贴上墙,增强信访人依法理性上访的意识。二是抓打击,知其为之后果。对上述的22种违法上访行为的后果,有关部门同样广泛宣传、严格执法,震慑违法上访。同时,把违法上访行为警世教育专题片在朝天电视台和区信访接待大厅的宣传平台上滚动播出,让信访人充分认识到非法上访所带来的后果。目前,已把转斗乡村民陈某非法偷盗尸体到市政府上访的违法行为制成专题片,在电视台和接待大厅进行了播放;拟将“4.21”交通事故亲属非法阻拦区行政中心大门的行为制成专题片,开展警世教育。三是抓联动,形成高压打击态势。区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等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形成高效快速联动机制,依法打击违法上访,保障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四、以健全工作机制为着力点,强化源头防范提升信访工作水平
针对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中指出的“源头防范与责任追究机制还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区政府采取了以下措施,从当前和长远减少信访问题,用制度和机制解决信访问题。一是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在评估中充分听取信访、维稳、综治等部门的意见,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适时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切实做到防范在先、预防在前,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截止目前,今年共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15项,实现了应评尽评。二是健全社会救助帮扶机制。认真落实“十大救助制度”,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性工作,更加注重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优先保障民生支出。针对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完善相关政策,全力推动落实。紧紧围绕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切实加大扶贫济困力度,通过协调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多种方式给予帮助。三是完善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信访联席会议综合协调、组织推动、督导落实等职能作用,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认真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形成整合资源、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工作合力。四是健全信访督查通报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信访联席会议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解决和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的力度。今年以来,尽管不再对信访工作综合排名通报,但每月对信访事项办结不力、回复不及时、办理敷衍塞责等行为的乡镇和部门进行“点对点”通报。五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初信初访处置不力,处置不力导致“信转访”的,多次越级上访及重复上访处置不力的;对发生群众集体越级上访的,不报告,不跟踪,不处理,甚至放任不管,矛盾上交的;对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稳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恶性信访案件的,将认真落实“三通四联三行动两倒查”工作机制,加大问责力度,严肃责任追究。
五、以强化培训指导为切入点,不断提高信访干部队伍工作能力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进一步加强对各级信访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工作”的建议,区政府完善落实三大措施大力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健全组织网络,解决有人办事的问题。结合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网络建设,配齐配强乡镇和部门信访领导班子,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和专兼职信访工作人员,稳定信访工作人员队伍,保障四级信访工作网络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千方百计解决信访工作人员待遇问题,从根本上解决信访工作人手紧缺、更换频繁的问题。二是加强业务培训,解决有能力办事的问题。针对信访工作涉及领域广、面宽,化解、处置信访问题又涉及各类法律法规和各行业的政策,在今年8月中旬组织全区乡镇和部门分管领导以及基层信访干部培训,提高了接访处访、协调督办的水平,提高了信访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三是加强业务指导,解决信访工作落实问题。区信访局成立了局内科级干部联系片区信访工作制度,具体负责所联系片区的信访受理办理的指导工作。对全区重点信访案件,充分发挥区联席办的统筹协调职能,主动牵头协调,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信访问题,使“事要解决”落到了实处。同时,把信访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督导组的督导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按要求推进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