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10月27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作进行了评议,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参加测评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共17人,得满意票14票、基本满意票3票,结论为满意等次。
评议认为,区发展和改革局一班人团结拼搏、求真务实、攻坚克难、开拓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一是加强宏观经济管理,参谋助手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深入了解经济新常态下的各类政策,认真吃透区情,及时提出加强全区宏观经济管理的措施、意见。狠抓经济运行中的开门红、双过半,年度目标完成的监测,及时出台各类政策调整解决经济运行中的各类要素保障,有力促进了全区经济有序、健康发展。同时,积极组织“十二五”规划实施,启动了编制“十三五”规划草案。迎难而上,创造性地开展了创建省级经济开发区的申报工作,已取得可喜的成绩。作为宏观经济管理部门,为区委政府宏观经济决策起到了重要的参谋助手作用。二是积极推进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在商事制度改革、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公车改革、农村产权制度等改革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三是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加强项目储备、申报审批等过程的监管,在重点项目推进上,积极推进了陵江西路和北出口道路建设项目、双峡湖水库等一批大项目落户朝天。四是招投标管理日趋规范,对招投标代理机构管理更加严格。五是能源工作推动有力,节能降耗和低碳工作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居民收入不断增加。六是加强了价格监管和市场预警管理工作,强化了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严格价格的监测和审批,广泛深入地加强价格法规政策宣传,提高了人民群众法制意识。七是全力争取和实施好以工代赈项目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极大地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和人居环境。八是班子队伍团结一心,有战斗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增强人大意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高度重视评议工作。
评议指出了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对国家宏观政策的研究、对全区经济运行情况分析预测还需进一步加强,为区委区政府决策发挥参谋作用的水平还有待提高。二是项目储备规划和论证工作较为薄弱,项目储备较少、质量不高,可行性研究不充分,符合区情实际的好项目大项目还很少,项目推进力度不够,对重大项目的跟踪监督、服务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三是物价监管仍需加强,执法力度不够,专业人才缺乏有待解决。四是以工代赈方面,实施工程项目时的一事一议制度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施工队资质、工程质量监管、检查验收等方面要公开规范。五是自身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区人大常委会建议:
(一)要进一步发挥参谋服务作用。一是要及时跟踪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密切关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研、综合分析,经常向区委区政府提出一些针对性强、可行性高的意见建议。二要认真编制“十三五”规划。切实发挥牵头组织作用,进一步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认真研究国家各项政策,科学分析经济运行情况,进一步提高政策建议质量。三是要深入推进各项经济体制改革。要充分吃透上情、深入研究区情,大力推进各项改革。
(二)加强项目统筹,促进经济发展。一是抓好项目储备。完善项目库管理办法,进一步做好新上项目的筹备、筛选、编制和申报工作。对项目库要及时调整、更新、补充,确保项目库的完整、准确,为争取项目创造有利条件。二是抓好项目争取。要充分发挥综合经济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与项目相关部门、乡镇的联系沟通,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积极争取一批好项目、大项目到我区落户。三是要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跟踪、监督和服务机制,确保全区重点建设项目的扎实推进。四是抓好项目服务。加强与国土、住建、财政等行政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为项目实施单位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导等服务确保项目实施达标。
(三)加强价格督查,着力改善民生。一是加强物价法规宣传。开展各层次多形式的物价法规宣传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维权意识。二是规范收费行为。要依法依规对部分商品以及公益服务项目进行成本监测,核定合理价格。特别是对涉及医疗、教育、水、电、气、物业、停车、数字电视、农资等民生收费行为加强管理,把握好政府管理价格调整的时机、节奏和力度,对已经确定的调价项目,要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完善配套措施,审慎出台。三是强化价格执法。加强对节日期间、民生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督检查,对合谋涨价、变相涨价的行为,坚决制止,严肃查处。要认真办理好价格投诉,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是完善价格监管机制。建立和完善预警防范、应急处置、举报处理、市场监管、专项治理、社会监督、部门协作联动等制度体系。积极落实价格补贴制度,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水平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保证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四)加强招标管理,提升综合效益。一是完善制度、强化管理。要严格按照《招投标法》有关规定,组织和协调好全区招投标工作。对以工代赈和小农水项目要加强监管,按照相关程序,严格执行一事一议制度。二是强化监督、规范运作。要高度重视招投标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坚决纠正招投标中介不“中”、信息公告不“公”的行为,完善招投标举报投诉机制,加强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
(五)加强队伍建设,塑造良好形象。一是强化学习意识。要不断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及时更新知识结构,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局机关内部管理,招考紧缺人才,充实一线工作力量,提高服务效能。三是强化为民意识。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坚持把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作为发改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塑造良好的队伍形象。
区发展和改革局在收到评议意见的一个月内,将整改方案报送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并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关于本评议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并表决是否通过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