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2015年6月
根据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和主任会议安排,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副主任王长华带领下,5月中下旬先后深入羊木、曾家、大滩片区10所中小学校,通过实地察看、走访座谈、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全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我区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48所,在校学生14784 名。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46所(其中初级中学4所,九年制小学6所,完全小学21所,村教学点15个),享受营养餐的学生11064名,占在校学生总数的74.8%。累计实施营养计划585天,国家共补助专项资金3022万元,区财政配套工作经费155万元。自2012年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规定和要求,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制度、加强食堂建设、开展督促检查、加强资金监督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确保了营养改善计划的安全实施和有序推进。
(一)机制逐步健全,职能职责明晰。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区乡分别成立了以行政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区上设立了营养办负责具体指导实施,各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区政府与各成员单位、区教科局与各学校、学校与相关责任人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了责任。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印发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办法、学校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建立健全了资金管理、应急管理、“七员”管理等工作制度,制定并严格执行“三册九表” 管理办法,为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投入不断增加,工作推进有序。一是硬件设施不断完善。编制了《2012—2015年学校食堂建设规划》,不断加大资金投入,积极统筹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和农村中小学薄弱学校改造等专项资金,加快食堂标准化建设。目前,全区营养改善计划除村教学点外,均达到以食堂供餐为主,食堂均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食堂面积达到27096平方米,生均食堂面积上升至1.31平方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同时添置食品存放架、保鲜柜、炊具、餐具等设施设备,学生就餐条件不断改善。羊木初级中学被授予省级标准化示范食堂,羊木镇小学、朝天一小食堂分别通过省市标准化示范食堂验收。二是人员保障不断加强。通过购买公益性岗位和从社会招聘食堂从业人员的方式,严格按照不低于1:100的中央规定比例足额配齐食堂从业人员。目前,我区学生食堂从业人员251人,其中营养计划从业人员168人,从业人员和学生的比例为1:68,保证了营养改善计划及食堂的正常运行。教育、食药、卫生等部门每学期均联合开展针对后勤管理人员和食堂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2015年已培训从业人员1次328人。
(三)严格逗硬管理,运行安全得到保障。一是严格食堂管理。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了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配送等环节的管理,对于米、面、油、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做到了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从源头和过程上做好了食品安全监管。坚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操作标准和制度上墙,利用易记安全歌谣提醒从业人员,形成“一间一歌谣”特色。结合营养改善计划要求,各学校在食堂管理上下功夫,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羊木初级中学在餐具消毒上坚持一餐一消,学生餐具坚持一人一碗,一碗一号。创新实行了朝天一小“亲情食堂”和曾家片区学校食堂无公害蔬菜基地直接对接的“一校一品”等新模式。成立由教科、卫生、食药工商、畜牧、质监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组,每月至少深入到学校食堂检查1次,营养改善计划实行中无一般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二是严格资金管理。区财政部门设立了营养改善资金专户,专帐核算,集中支付,封闭运行。强化财务内控制度建设,实行采购环节“双采三签两审”制度。三是严格公开公示。统一公开公示内容及格式,在食堂醒目位置设置公开栏,坚持“日公示”、“周公开”、“月公布”, 并设立举报电话、邮箱。聘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专业人员担任监督员和评价员,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创新供餐模式,供餐质量逐步提高。通过广泛调研,结合朝天实际,不断改进和优化供餐模式,使食谱更加科学合理。2012年实行一周供应5天鸡蛋、牛奶和营养食品的加餐模式;2013年9月起提供免费营养早餐;2015年实施每周20元的营养餐补助,提供每周5天的免费营养早餐,一周一天的免费营养午餐。全区培养了40余名中初级营养师,指导学校配餐食谱,普及科学营养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从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存在的问题
(一)人员经费保障不力。一是缺编现象突出。目前全区食堂从业人员251人均为临时人员,管理难度大。有的还是学校一线教师兼任,使教师感到身心疲惫,甚至影响正常教学工作。区营养办成立三年来,有机构无编制,2名工作人员是从学校临时借调,承担的工作任务重,责任大。二是待遇保障乏力。目前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工资为1400元/月左右,与经济发展水平不匹配,难以提高从业人员积极性,流失严重。据了解,全区未给食堂从业人员购买社会保险,不符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三是专业人员缺乏。食堂从业人员中有专业职称的人员少,且流动性大,“熟手”流失,“生手”增多,增大了食品安全隐患和培训难度。营养师均由教师兼任,作用发挥不足,指导性不大。营养改善计划无专门的财务人员,资金管理在学校大平台支付,资金监管难度大。四是食堂经营难度大。营养补助专项资金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学校食堂供餐增加的运营成本、食堂聘用人员开支等费用,未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从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中支出,学生总数较少或住校生较少的学校食堂经营成本高,学校运行难度大,如青林、文安、花石等小学总数仅几十人,住校生更少。羊木镇小学有890人享受营养餐,但住校生仅240人,食堂按规定聘用15人保证营养计划实施,其余时间却又人员富余,造成人力资源浪费。
(二)食堂标准化建设滞后。一是食品安全隐患突出。因多种原因,部分学校食堂建设不达标,增大了食品安全隐患。如大滩镇中学食堂阴暗潮湿,采光通风差,操作间、储物间小,食物易霉变腐烂,也影响到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据了解,全区村教学点均无食堂,改建的伙房也因为不达标,无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营养餐供应只能采取蛋奶模式,由中心小学配送,在学校简单蒸煮。如李家乡卫星小学教学点营养餐供应除牛奶由李家乡小学配送,鸡蛋和馒头在当地摊点购买,存储时间长,安全隐患大。调研还发现,部分学校食堂卫生环境较差,储存间粮食、蔬菜等食品未按要求摆放,从业人员操作不规范,餐具消毒不严格等问题。二是专用设备配置不齐。全区食堂建设项目只安排了房建资金,未配套食堂内部设施和设备添置经费,致使部分学校食堂专用设备设施不配套,原有设备老化严重,维修费用增加,且都无资金来源。三是就餐条件落后。部分学校食堂餐厅面积小,餐厅配备桌椅不足,无法满足学生就餐需求。如元吉小学受地理条件限制食堂面积小,餐厅由教室改建,面积不达标。汪家乡小学学生餐厅面积小,学生只能在食堂外空地就餐,遇恶劣天气,就餐困难。
(三)宣传力度不够。目前仅限于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宣传,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社会大众对营养改善计划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不高,有很多家长不明白为什么朝天一小有营养餐而朝天二小没有。
三、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投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一是加快食堂标准化建设步伐。要积极加大争取食堂建设资金、学校危房改造项目力度,尽快将大滩中学等食堂纳入改造计划,加快全区学生食堂标准化建设步伐,改善学生就餐条件,切实保证学生吃好、吃饱、吃得安全。二是解决食堂运转困难问题。要及时制定有效措施,加大配套资金投入力度,按照全国学生营养办文件要求,将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社保和食品配送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有效解决食堂运转困难问题。三是逐步解决人员保障不力问题。要高度重视和积极解决人员编制问题,将区营养办纳入编制设定范围,根据实际向规模较大的学校增加工勤人员,也可采取富余教师转岗或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方式来解决。要核定专门经费,培养和招聘专业人才,适当提高从业人员工资待遇和购买社会保险,提高其工作积极性,保证其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食品和资金安全。一是确保食品的安全。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把招标、采购、贮存、加工、分餐、留样、食用等各环节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特别加强对食品原料的抽检,确保招标产品与实际配送质量一致,安全健康。学校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并按照不相容岗位分设要求,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要重视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定期组织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营养配餐、消防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知识培训。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定期进行考核评估。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开展应急演练,防患于未然。二是确保资金安全。财政部门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开展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学校要配备专门的财务人员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账务。相关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督,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让每分钱都吃到学生的嘴里”。
(三)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改变营养改善计划是教科局一个部门的工作职责的错误认识,坚持“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的职责,建立责权一致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财政、发改、农业、卫生、食药工商、宣传等部门的作用,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对未能切实履行责任的,限期整改,必要时暂停拨付相关专项经费,对工作组织得力的,予以表彰或给予奖励性补助。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社会参与度。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准确、深入宣传这项惠民政策,要及时将营养改善计划的工作方案、实施进展、运行结果向社会公示,学校食堂要定期公布配餐食谱、数量和价格。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要鼓励社会团体、个人、单位、企业、慈善机构等积极参与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发挥积极作用,对于捐资捐助开展营养改善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并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等,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