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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7日
在广元市朝天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
按照2023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区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委托常委会副主任邝庆林带队,自3月中旬开始,深入区内部分乡镇、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通过走访、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对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2022年,区人民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朝天生态资源禀赋优势,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总体要求,不断推动产业转型绿色发展、乡村振兴环境改善、城市品质提档升级,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状况良好,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取得新成效,继续保持了“天蓝、水碧、土净”的良好生态环境,全年未发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一)环境质量有新提升。2022年,我区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36,横向比较,在全省55个市辖区及10个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排名第一;流域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良好,全区主要河流水质均保持在Ⅱ类及以上,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达标率100%,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区噪声环境质量达标;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安全稳定。
(二)污染防治有新成效。2022年我区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分别为12.3微克/立方米、30.3微克/立方米,分别同比下降9.6%、5.9%。氮氧化物削减量281.16吨、挥发性有机物削减量4.72吨、化学需氧量削减量154.96吨、氨氮削减量12.63吨,分别完成市下减排目标任务的169%、157%、114%、105%。重点企业广元海螺水泥通过技改,颗粒物减排约100吨。嘉陵江流域污染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完成29个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全面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72%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圆满完成国家级地下水污染治理改革试点任务,治理经验被写入国家《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技术手册》。
(三)问题整改有新进展。截至目前,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群众信访举报问题92个已全部实现“清零”;两轮大排查大整治自查问题396个,已完成整改392个,整改率达99%。开展矿山生态修复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因地制宜进行矿地综合开发利用。全区实施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2个,实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2个,完成修复面积
5.61公顷
。截至2022年底,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土地面积
151.72公顷
。
(四)管控能力有新提高。强化生态环境源头管理,严格生态环境准入制度。高标准推进自然保护地规划体系建设,做好剑门蜀道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朝天段)整合优化。将生态环境保护网格融入综治网格,排查处置问题16个,办结环境信访23件,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起。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1家企业被列为环保警示企业,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携手宁强县建立定期联席会商、信息互通共享、联合检查制度,强化川陕联防联控。修订《广元市朝天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企业应急预案累计备案142家。
二、存在的问题
2022年,生态环境保持了向好的势头,但按照区委“
1234”
执政兴区总体思路,要实现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然还存在一些问题,“生态立区”任重道远。
(一)“三大攻坚战”任务仍然艰巨。在大气环境方面,一是随着PM2.5浓度持续下降,臭氧成为我区首要污染因子,臭氧污染防治技术要求高、防治难度大;二是长期困扰农村秸秆回收利用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秸秆回收利用率不高;三是个别项目降尘防尘措施不到位;四是受极端天气和输入性沙尘影响,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提升面临诸多挑战。在水环境方面,受高温少雨自然因素影响,区内河网水质流动性不足,加之有些区域截污纳管不彻底,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纳处理设施不足,城镇雨污管网设施建设滞后等原因,导致全区地表水功能达标率距100%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土壤环境方面,农膜残留现象、农村面源污染问题仍未得到有效根除,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成本较高。
(二)环保基础设施还不完善,环保配套产业发展后劲不足。目前我区没有建筑垃圾堆放处理场所,部分偏远农村缺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个别乡镇场镇污水处理站建成后仍处于调试阶段,一直未投入运行,污水管网建设与城镇化发展需求不同步。在环保配套产业发展上,资源转化、回收利用效率不高。据统计,2022年我区秸秆产出总量达12万余吨,可收储总量达10.8万余吨,饲料化利用仅1.5万余吨,资源转化利用率较低;餐厨垃圾年出量2万余吨,回收利用8千余吨,回收利用率40%。截至目前,区内从事秸秆回收利用的企业仅3家,从事餐厨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企业仅2家。
(三)环境管理还有薄弱地方,潜在风险仍然存在。随着道路交通逐渐改善、乡村旅游的不断开发,自驾露营旅游的游客日益增多,露营、野炊的目的地附近未设置相关垃圾收集设施,易形成环境污染,又存在安全隐患。在环境监督管理方面,区级主管部门在专业领域的监管比较到位,但在属地管理方面,因基层人员的专业知识缺乏,管理方式方法单一,不能很好履行属地管理职能。
三、工作建议
(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坚持底线思维。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委执政兴区“1234”总体思路,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理念,筑牢“三条红线”,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路子。要严格落实责任。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生态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各乡镇、区级相关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坚决做到把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将环境质量持续变好作为环保工作责任底线,克服厌战、厌倦情绪,持续保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的高昂斗志。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正确处理好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环境保护、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要继续加大对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针对农村现状,应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引导辖区群众自觉参与环保、投身环保、支持环保,不断提高环保意识。
(二)锚定目标精准施策、协调推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要进一步完善机构,明确职责。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把环保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坚守生态红线和保护底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和治理目标,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机制,充实完善区、乡镇、村(社区)及特殊功能区域的“3+
1”
环境监管网格体系,配强专职网格员队伍,进一步完善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体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夯实区级相关部门环保工作职责,为环境保护奠定坚实基础。二要继续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尤其要对中央、省、市督察以及自查发现尚未整改完的问题和调查中反馈当前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区级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精心谋划,找准着力点,想尽千方百计,全力整改落实。三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进一步完善部门协同配合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高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三)统筹安排、用好政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用好“广元北部新城”和“城市会客厅”两个定位,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用好“长江经济带”范畴,争取中央、省级层面政策支持。当前,中央对做好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系统安排部署,配套出台了一系列措施,要及时跟进,对争取到位的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同时,中央、省、市都出台了拼经济促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各种措施,各级各部门应及时将支持政策宣传到位、兑现到位,鼓励支持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私营业主等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多渠道解决环保投入不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