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45号
卢征华
近年来,我区通过新村建设等项目的实施,农村面貌和居住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部分地区由畜禽等养殖业造成面源污染的现象任然存在,去年国家环保督查期间,我区已经对一些养殖场进行了规范整治或关停,取得了非常好的成效,但还是不够彻底,有的问题仍然存在,其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养殖企业规划不合理,场地选址不当。特别是部分养殖户为了养殖、管理方便,把养殖场建在村边、溪边、河边、江边、路边,严重影响周围群众生产生活,甚至造成较严重环境污染。二是粪便处理不规范,基本没有还田。三是管理体制不够健全,乡镇、主管部门、环保部门配合不够。四是养殖户对环保不重视,加之,养殖业是微利行业,养殖户很难独立承担治理污染的费用,造成了当前有些养殖场根本达不到治理的要求。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特提以下建议:
一、建立联动机制,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准入。建立由农业、环保等多部门和乡镇联动的防治机制,从制度上明确职责,分解责任,并从监管方式、监管频次、监管重点、治理要求等方面加强, 严格依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治理。对新建、改(扩)建的养殖场要做到环保设施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使用,从源头上控制畜牧业环境污染。享受国家奖补政策的养殖户,严格从下至上层层申报。同时,控制新建面上养殖企业,规范提升现有零星潜力养殖企业,关停落后传统养殖企业。
二、因地制宜,科学布局。根据不同地区统筹考虑畜禽养殖产业布局,科学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科学调控辖区内畜禽养殖的规模和数量。符合条件的可以规划建设养殖小区,实行粪便统一收集,统一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三、加强宣传教育。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免费发放养殖技术、环境治理类宣传画报和的科教光碟等方式普及畜禽养殖户养殖技术和环保知识,逐步从传统的养殖方式向科学的养殖方式转变。
( B)类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局
广元市朝天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8年度第45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卢征华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治理养殖业面源污染的建议》(第45号建议案)已收悉。感谢您对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我局高度重视畜禽养殖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现就你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管理体制不够健全的问题
我区始终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全面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着力构建种养结合的生态循环模式,大力推进生态畜牧业发展。2017年在中央环保督查期间,我区共关停拆迁养殖户50家,其中禁养区20家,非禁养区关停拆迁30家,主要分布在居民集中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大力推进生态畜牧业发展。
二、关于养殖企业规划不合理的问题
(一)科学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按照布局合理、生态高效、环境可承载的要求,结合我区畜牧生产实际,2018年启动并制定《广元市朝天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现已进入技术审核阶段,技术审核后可执行,完善畜牧业发展规划,优化畜牧产业结构,推广畜禽标准化生产。
(二)严格规范畜牧生产发展。切实按照《朝天区新建(改、扩建)畜禽养殖场(户)审批条件》的规定,规范畜禽养殖场新建、改建和扩建行为,防止畜禽养殖无序发展,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组织实施。
三、关于养殖户重视不够,处理技术不规范等问题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定期举办养殖业培训会。发放各类畜禽养殖技术资料,农业、环保联合制作了环保知识纪录片、宣传画、宣传手册等宣传。
(二)积极推广科学饲养新型生产模式。按照循环经济的理念,推行新型“零污染”的养殖模式。
(三)大力推广先进技术。推广种养结合,寻求养殖户与种植户结对,鼓励农村发展“田头积肥”,促进畜禽粪便就地消纳,实现畜禽排泄物的无害化、资源化和利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