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平代表:
你在广元市朝天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的建议(编号为74号),已由区人民政府转我局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函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指出:各村村医在卫生室坐诊,极大的方便了当地群众看病就医,真正发挥了医疗扶贫的积极作用。但是,村医队伍却面临着如收入偏低、待遇无保障、队伍老龄化严重等一系列困境,其中,边远乡镇表现尤为突出:一是边远地区自然条件恶劣,年轻人大多外出务工,加之医保门诊定点政策出台,到村卫生室看病的群众逐年减少,村医的收入越来越低;二是相关补助低,且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纳入考核,多数村医全年收入不到1万元,入不敷出;三是偏远地区山高路远,交通费用、通讯费用开支大,加之村医所需药品量小,采购无规范价格,成本高。建议:区人民政府切实关爱基层服务人员,适当调整村医待遇,激发村医服务群众积极性,吸引更多的年轻医生返乡服务群众、造福群众。
对以上问题,结合全区实际,根据相关政策规定:
一、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力度
村医生补助经费由四部分构成。一是村医补助经费。村医补助经费由省、市、区三级财政配套,省级财政配套4500元/年,市级财政配套3000元/年,区级财政配套2500元/年/村。近几年来,乡村医生的补助逐年提高,由2008年的720元/年提高至10000元/年。二是基本药物补助经费。乡村医生的药品必须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采购,药品实行零差率,基本药物补助经费按照进购药物的数量给予适当补助。三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照40%的任务下沉到村卫生室,根据服务人口及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发放。四是一般诊疗费补助经费。一般诊疗费按照诊疗人次5元/人计算,4.5元由医保资金支付,0.5元向群众收取。费用年底由医保局统一拨付到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进行统一兑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同区财政局积极向上级政府争取政策支持力度,切实提高村医补助,以解决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激发村医服务群众积极性。
二、加大乡村医生培训力度
今年以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利用国机集团对口支援健康扶贫大好时机,组织乡村医生参加了广元利州中专举办的乡村医生培训班。并先后组织区人民医院、各片区中心卫生院对全区所有乡村医生进行了公共卫生、急症急救等业务培训3次,共参加培训600余人次。鼓励乡村医生考取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截止目前,全区乡村医生已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16人,调入乡镇卫生院从事公共卫生工作6人,院长3人。选送年轻乡村医生6人参加广元利州中专举办的学历教育培训班,为村卫生室定向培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乡村医生的理论和业务培训,并鼓励持有乡村医生资格证的村医考取助理医师资格证,以提高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及执业水平。进一步探索对考取资格证的人员进行适当的奖励。吸引更多的年轻医生返乡服务群众、造福群众。
付平代表,感谢您对我区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请您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切实抓好“网底”建设,合理配置乡村医生,采取多种形式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选拔一批年轻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大中专毕业生充实到村卫生室,解决好他们的劳动报酬,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基层,不断满足农村居民就近就医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