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69号
赵奎平
如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真正实行了户集村组收乡转运县处理的模式,比较有效的治理了农村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但是在操作过程中,问题还比较多,效果还很差。一是农户对垃圾的分类收集还不适应,配合度差。二是农户分散,投入的垃圾回收桶由于资金的问题还很少,农户分散以致转运成本极高。三这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目前的费用来源主要是村级维护资金当中抽取一部份来维持,从事此项工作的保洁人员和转运人员工资极低,以致大家工作积极性不高,乡镇难以管理,致使此项工作开展极难。
为此,建议区政府加大垃圾分类处理的经费投入,一是增加人员工资,二是购置设施设备,保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高效良好运转。
( A )类
关于2019年度第69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赵奎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垃圾分类处理的经费投入的提案》(第69号提案)已收悉,我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回复如下:
区委、区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一方面基层组织活动经费按照每村年均40000元标准预算,其中朝天镇明月社区基层组织活动经费60000元;农村公共服务运行费用按照每村年均50000元标准预算;乡镇人员公用经费按照在职财政全额供养人员人年均15000元标准预算。垃圾清运与处理等方面的支出均可在基层组织活动经费、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费用以及乡镇人员公用经费中列支。此外,我区将乡镇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垃圾清运以及乡镇垃圾处理焚烧等相关费用,预算至区城管局。由于我区财力有限,还不能完全满足乡镇发展需要,但随着我区财力的增加,将进一步加大垃圾分类处理的经费投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