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雷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建议》(第71号建议)的提案已转交我局。首先,感谢您对我区供水工作的关心,我局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工作
(一)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一是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区委办
区政府办印发了《朝天区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二是按照“辖区负责、乡镇主体、分级管理”的供水安全管理体制,区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确保人民群众喝上安全水。三是区财政安排资金200余万元,对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进行了规范化建设。
(二)进一步完善应急保障能力。及时修订完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应急预案。针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现状,完善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和供水安全应急预案,形成有效的预警机制和救援机制,每年对《供水突发性和突发性水污染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并备案。配备应急装备,落实处置措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健全了应急处置机构、技术、物资和人员保障系统。
(三)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建设并完善了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保护标志及取水口隔离设施工程,在水源地取水口的一、二级保护区内和交界处设立界碑、界桩、交通警示牌等,实地标定各级保护区边界,并在保护区入口的醒目位置设置公告警示牌,在一级保护区人为活动较频繁的边界设置围网、建设绿化隔离带等工程。
(四)加强饮用水水源水质检测监测。通过积极向上争取中央资金72万元,与区疾控中心联合建成了区水质检测中心。配套了符合标准的水质化验室和一批水质检测等设施设备,具备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要求的42项常规指标检测能力,定期对出厂水、末梢水开展42项常规指标的检测。环保局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半年开展一次例行监测,地下水监测指标23项,地表水监测指标28项。目前我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五)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管。一是严格实行饮用水源保护区定期每日巡查和不定期检查机制,乡(镇)成立饮用水源保护巡查小组,各村分别成立巡查小队,每天对自己辖区内水源保护区进行巡查管理。区级部门对饮用水源法保护区不定期检查。二是重拳打击违法行为。依法对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全面取缔,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全面拆除或关闭。同时严格控制项目审批,严禁可能造成水源污染的任何项目在保护区内实施。目前,在禁养区内关停畜禽养殖场(户)20家,关停率100%;非禁养区关停或整治291家,整治率达100%,全区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2%以上。三是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启动1处生活垃圾填埋场技改升级建设项目,实施朝天镇烟灯村等12个村庄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发展规模化沼气和户用沼气 142户568 人,推动农村家庭改厕 85 户,新建二类以上标准公厕18个,加强农村污染治理,全面提升农村环境面貌。
(六)加强舆论宣传引导。以“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制宣传、科技下乡活动为契机,利用“逢场日”大力宣传《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饮用水水源保护知识以及重要意义。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书写永久性标语29条,并通过户外大屏对饮用水源地保护知识进行实时宣传,有效提高了全社会对饮用水源地保护的认识。
(七)严格执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替换或调整。按照“总量不减,占补平衡、生态功能相当、水质更优”的原则,共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29个。针对朝天城区潜溪河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有200平方米与饮用水源保护无关的建筑物未清拆、朝天城区潜溪河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取水口处存在交通穿越(国道108线)、朝天城区潜溪河水厂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有农业种植土地问题,已重新上报划分水源地方案,目前正在等待省人民政府批复,预计本月底出批复文件。我局已委托成都木盛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对朝天区2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问题诊断排,今年年底完成排查工作。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快龙洞背备用水源地重新划分工作的推进。二是加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执法监管,建立完善水源地保护长效机制。三是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水质监测。四是持续提升集中式饮用水安全保障。五是依法规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建设。六是严格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替换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