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65号
付平
四川省是劳动力输出大省,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但目前我们农村的现状是:新村建设、易地搬迁、危旧房改造因缺少劳力进度滞后;产业发展缺少劳动力的支撑。今年开展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治理同样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因此,建议出台优惠政策让年轻劳动力留在当地,建设自己的家乡。
( A )类
关于2019年度第65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付平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鼓励年轻劳动力回乡创业的建议》(第65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返乡创业工作,相继出台了系列优惠政策来促进全区返乡创业工作。
2018年10月,朝天区收集国家、省、市各级创业政策,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出台了《朝天区促进返乡下乡二十二条措施》(广朝府办发〔2018〕49号),从创办实体的种类制定了土地优惠、用能优惠、简易审批、资金补助等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补助标准、申请条件、发放时间等事项,吸引了在外务工群众返乡创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全额贴息,以及对创办企业提供用工补助。
2019年3月,广元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广元市促进返乡创业二十条措施实施意见》(广府办发〔2019〕2号),进一步增强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大力鼓励和支持农民工、毕业大学生、返乡专业军人等群体返乡下乡创业,该意见从办理证照、土地支持、平台搭建、财政支持、金融担保、创业贴息、试点示范、表彰奖励等环节,创新和细化了八方面二十二条创业优惠政策。
2019年5月,根据市人民政府要求,区政府筹资500万元注入广元市创业小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可向邮储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竭力解决创业企业融资难问题。
2019年6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落实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广人社办发〔2019〕89号),对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奖补、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等进行了统一规范,旨在充分发挥政策促进就业创业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