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编号:2022年度第13号
领衔代表:苟开举
随着财政系统“一体化”平台的投入使用,各级财政管理更加规范。但也存在诸多问题,比如一些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支出就没有资金来源,无法支付。如,乡镇每年产生的垃圾清运费用,如果没有预算,乡镇没有能力负担。因此建议,财政部门在财政预算上要体现出全面性,加大对乡镇运转方面的财政资金保障力度,保障乡镇日常工作顺利推进。
( B )类
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
广元市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2022年度第13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苟开举代表:
您在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乡镇财政资金保障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年初已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综合执法专项工作经费和基层人民武装部工作经费等共计308万元纳入乡镇财政预算。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向区委、区政府建议并积极筹措资金,可根据自身财力状况逐步提高乡镇专项工作经费补助标准,从而加大对乡镇专项工作经费基本财力保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