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70号
宋伟
食用菌产业是我区助农增收重点产业之一,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食用菌产业发展,在资金、技术、人才、设施条件、产品的初加工、企业引进等方面持续加大投入,建立了羊木食用菌产业园区,食用菌产业稳步提升。目前,受市场价格波动及农村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导致劳动少等因素影响,我区食用菌产业离规模化、品牌化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引进的食用菌初加工企业日需原材料区内不能满足,只能从云南产地调运。
针对食用菌产业投入不足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为食用菌加工企业与食用菌专业乡镇、专业村、专业户牵线搭桥,探索实施“合同+基地+专业户”合作经营模式;
二、对确有发展意愿和能力,而缺少资金的农户协商倾斜小额信用贷款以解决资金投入问题;
三、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一定种植规模(3千或5千椴/袋以上户)给予每户500-1000元大棚奖补或每椴、袋0.15-0.2元奖补,鼓励其发展;
四、创建食用菌产业专业技术人员及种植大户人才库,在区内推广、交流,整合全区资源,使食用菌产业向规模化、品牌品质化方向发展。
(B)类
广元市朝天区林业和园林局
关于2018年度第70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宋伟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食用菌产业投入的建议》收悉。现对你的建议回复如下:
一、关于“为食用菌企业和专合社、农户等搭桥探索实施“合同+基地+专业户”合作经营模式”的建议
食用菌产业是我区“5+N”农业特色产业之一,在助农增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区已成立食用菌专合社21家,同时引进广元尚品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岚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除开展食药用菌生产和加工以外,以“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方式建设了灵芝、猴头菇等菌类种植基地,我局也正在助推区内食用菌合作社采用“合作社+农户+基地”或其他模式发展壮大,引导公司与合作社和农户建立更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
二、关于“政策补助扶持以及协商倾斜小额信用贷款发展产业”的建议
区上为贫困户发放了3000元或4000元的产业发展资金,可用于贫困户产业发展,同时通过正常程序,金融部门也可为贫困户发展食用菌产业提供小额贷款。2018年,特对贫困户发展香菇和木耳进行适当补助。
三、关于“以奖代补方式鼓励发展食用菌产业”的建议
我区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五大特色产业发展的意见》规定明确:对新建钢架大棚100㎡以上的农户,按2000元/户给予补助。但需以乡镇人民政府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由区林业和园林局实地规划。将按相关标准化建设后方可纳入。
四、关于“创建食用菌产业专业技术人员和种植大户人才库以及整合资源使食用菌产业规模化、品牌化发展”的建议
我局从高校引进了两名食用菌技术人才,聘请了部分本土技术员组成了食用菌科研所人才库,全年为全区食用菌种植提供技术指导,同时,区教科局每年都会选聘一定数量的食用菌产业相关的科技特派员为食用菌种植户提供技术咨询和有关服务,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四川科技扶贫在线平台,平台上有许多食用菌产业相关专家,可以非常有效的解决食用菌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难题。
我区通过整合灾后重建、新农村建设等相关项目资金,已累计投入2000余万元用于食用菌产业发展,目前我局正在积极和发改等部门对接,争取浙江省对我区食用菌基地建设项目的援建,扩大我区食用菌生产基地,为加工企业提供更多的生产原材料。同时我局正在积极打造朝天食用菌品牌,正在申报朝天香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相关资料已完善并上报国家工商总局,正在等待其批复,其他品牌的创建也在积极筹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