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33号
徐桂友
柏杨乡共8个村(含4个贫困村),42个村民小组,人口4000余人。近年来,依托脱贫攻坚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危旧房改造等项目,已完成了部分农户房屋改造,村容村貌有了一定改善,但还有一半农户房屋亟待改善。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及土地增减挂钩项逐步实施,还没改造房屋的农户迎来了绝佳机会,但柏杨乡山高坡陡,部分农户建房无法选择地址,导致农户看到机遇无法抓住。为此,建议:
一是在符合“二调”的农户可享受拆旧补助,结合危旧房改造补助政策,不一定要按照三户连建要求,由农户自行选址建房;
二是没在“二调”版内的农户,纳入危旧房改造(C级、D级)建房补助,由老百姓自行建房,且拆旧能否纳入“三调”规划中给予部分补助,减轻农户建房负担,为乡村振兴打好基础。
( B )类
关于2019年度第33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徐桂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柏杨乡土坯房改造的建议》(第〔33〕号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符合“二调”的农户自行选址建房的建议。按照《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划编制技术指南》中第三条第五款第一项(农民新居规模与布局)规定,农民新居按规划常住人口的数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级。特大型规划常住人口大于1000人、大型规划常住人口601-1000人、中型规划常住人口201-600人、小型规划常住人口50-200人。《朝天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三条规定,集中安置点至少3户以上,占地规模和安置户数必须达到实施规划批复和符合变更条件标准,并需进行地质灾警危险性评估,尽量选在地质稳园、交通便利、有水源保障的地方。
二、关于危房改造农户拆旧能否纳入土地增减挂钩给予补助的建议。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朝天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朝委办函〔2018〕76号)要求,易地扶贫搬迁农户、D级危房改造农户及地灾避险搬迁中符合增减挂钩项目条件的,要纳入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范围,农户补助资金按照“就高”原则只享受一项政策,不得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