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12号
杨筱芳
共享单车在朝天城区的投放,大大方便了城区居民出行、城区内短途休闲、运动健身等,使用率极高。但在规范管理、宣传引导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地方。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使用管理。共享单车的完好是保证车辆有效利用和安全使用的基本保障。但目前存在损毁严重的现象,除自然损毁外,也偶有人为损坏。一方面原因是车辆使用频率高,另一方面也存在管理和管护滞后。
二、发挥监管职能。明确政府、企业、用户的责任,在发展和规范之间找平衡点,让共享单车在良性发展。
三、完善配套管理措施。研究设置共享单车停放指引,明确设置原则,规划禁放区,科学布局停放点。
四、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公益广告、志愿者活动、违规曝光等方式宣传引导公众文明出行,使市民增强责任意识,将使用和维护好共享单车成为一种自觉行动。
( B )类
关于2018年度第12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杨筱芳、淡晓莉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共享单车管理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面对日益拥堵的交通,共享单车的出现方便了市民的出
行,深受广大市民喜爱,有利于促进绿色出行方式和市民健康,有利于体育休闲产业等共享经济的发展。随着共享单车布局范围扩大和使用人群增多,诸如无序停放、安全问题、随意毁坏等问题逐渐呈现。
二、 我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科学规划共享单车停车点。我局于2018年1月在城区设置了5个停放点,分别位于明月大道二段农行门口、时代广场、清风大道一段信用社门口、龙门街行政中心楼下、龙门街行政中心对面,共可停放共享单车200余辆,满足朝天城区共享单车停放需求。同时,会同雪溪洞及明月峡景区管理人员研究景区及景区周围共享单车的管理办法,两处景区各在景区内规划了1处共享单车停放点,并明确了由景区自行负责景区内及景区周边共享单车规范管理工作。二是加强共享单车日常监管。认真落实定人、定点、定责的管理措施,监督共享单车违规停放行为,将点位监管和流动巡查有效结合,做到治理“无死角”。三是有效规范共享单车停放行为。我局给城管队员申请了共享单车使用证,监管队员发现有乱停的共享单车立即以骑行的方式规范停放到共享单车停放点。执法巡逻车保证每天一次的全面巡查,将停放不规范的零散共享单车的回运至停放点。
三、 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通过海报张贴、创建微信公众号、电视媒体等方式宣传引导公众文明出行,在共享单车停放点设置停放标识;二是责令单车服务公司对损坏的共享单车及时回收。加大巡查力度,发现损毁的共享单车,立即联系共享单车企业回收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