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58号
蔺丽苹
目前,宣河镇现有非农业户口人员达900余人,主要涉及人员为二线转和广陕高速征地拆迁“农转非”人员,这些人户口几乎都在朝天明月社区和中子社区。由于该类人员长期在宣河场镇居住,中子社区和朝天明月社区对该类人员的情况难以掌握,加之涉及享受的相关政策也未能及时得到有效办理,导致出现了部分不稳定因素。2017年,宣河镇撤乡改镇,在统筹城乡发展进程上是一个质的跨越。为加强对非农户口人员的日常管理,消除部分不稳定因素,方便群众办事,建议在宣河镇设立宣河社区服务中心。
( B )类
关于2019年度第58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蔺丽苹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社区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您在区人大七届四次代表大会上提出《关于在宣河镇设立宣河社区服务中心的建议》(第58号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随着二专线和广陕高速项目的实施,宣河场镇常住人口也逐年增多,场镇规模也不断扩大,2017年宣河由乡改成了镇,目前场镇常住人口156户620人。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8〕11号)之规定“原则上城市按2000至4000户、城镇按700至2000户、农村按300至1500户常住居民的规模设置1个社区”,按照目前人口规模,设立城镇社区的基础条件还不够完备。你提到的涉及征地拆迁的“农转非”人员问题,我们将建议明月路社区和中子铺社区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宣传相关国家政策,平时掌握相关人员动态,及早发现和处理问题。
您提出的关于在宣河镇设立宣河社区服务中心的建议十分具有建设性和针对性,对我们今后做好社区建设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区划调整方案,加强与宣河镇人民政府沟通协调,结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努力争取设立宣河社区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