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56号
徐桂友
2018年,贫困村将全面启动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工作。届时,硬化院坝、硬化入户路、勾檐座脊、墙体粉水、刮白等工程将逐步实施。目前,贫困村、贫困户享受易地搬迁、危旧房改造等优惠政策,住房条件显著提升,但非贫困户在住房建设方面尚无政策支持。柏杨乡地处偏远,基础条件差,贫困村非贫困户60%农户住房属于土坯房,圈舍陈旧,且农户经济收入普遍偏低,家庭经济条件有限,暂无条件完成住房新建,因此,对新村建设中农户房屋风貌打造存在抵触情绪,认为进行土坯房改造或新建住房是必然的,在住房新建之前进行风貌打造无实际意义,也是对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
建议:区委区政府适当考虑贫困村非贫困户建房问题,在实施幸福美丽新村前给予非贫困户一定的资金补助,帮助其新修住房、圈舍,切实改进贫困村贫困户、非贫困户住房条件,打造美丽乡村风貌,实现全面小康。
( B)类
广元市朝天区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关于2018年度第56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徐桂友代表:
您在提出的《关于给予贫困村非贫困户住房建设资金补助的建议》(第〔56〕号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近几年,农村住房建设通过精准扶贫(危房改造项目)得到大幅的推进和提升,现有农房建设除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政策外,也面向低保、残疾人、分散特困人员实施。同时,幸福美丽新村是按整村推进的,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享受的补助政策一致。现有的土地增减挂钩项目也对所有在规划范围内的农户实施同步享受。前期我们按照四川省住建厅《关于调查报送贫困地区危房现状情况的通知》(建村房函〔2018〕81号)要求,对全区麻柳村、军师村等27个未脱贫村的非4类重点对象的农户,以及只有唯一住房且该房屋为C级或D级危房的农户进一步摸排和统计,共有209户非贫困户住房有危房改造意向。
在今后的工作中,区委、区政府将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待非贫困户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政策出台后,优先考虑有改造意愿的非贫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