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52号
梁剑
近年来,麻柳乡抓住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脱贫攻坚等重大机遇,全乡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基础设施日新月异,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麻柳已达到撤乡设镇的基本条件:从人口数量上看,麻柳乡总人口8400余人,非农人口700余人,场镇常住人口1000余人,人口总数排全区第9;从区位上看,麻柳与利州区大石镇、荣山镇、雪峰街道办事处接壤,随着万黑快速通道的建设,麻柳乡将真正融入广元半小时经济圈;从文化上看,麻柳乡历史悠久、文化底蕴厚重,有三张国家级名片,即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麻柳刺绣、国家级传统村落,在市内外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从资源上看,麻柳资源富集,特别是水资源丰富,建起了麻柳乡一、二、三级电站和曾家山月儿泉水厂,同时旅游资源富集,自然风光优美,麻柳峡、天星洞、马尿溪等景点闻名遐尔,是春赏花、夏避暑、秋观红叶的绝好去处。
值全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历史机遇之际,为推动麻柳乡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建议:区人民政府把麻柳乡纳入全区乡改镇的总体盘子,统筹安排。
(C)类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关于2018年度第52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梁剑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行政区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把麻柳乡纳入全区撤乡设镇总体盘子的建议》(第52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并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撤乡建镇是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基础,对于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带动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2016年,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将宣河、转斗、东溪河3个乡纳入撤乡建镇进行了申报,2017年9月省政府已审批同意。
关于你提出将麻柳乡进行撤乡设镇的建议,按民政部发布的2000年撤乡建镇标准(其中最低标准:总人口1万人以上、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50人以下,财政收入200万元以上、工农业总产值1亿元以上、乡驻地常住人口占30%以上、二三产业在GDP中比重50%以上),经查阅麻柳乡的相关指标,暂时还未达到民政部乡改镇的标准。
另外,介绍一下撤乡设镇的基本程序:首先要征求本乡各村的村民代表和村民的意愿,其次是乡党委、人大研究同意后乡政府向区政府请示;经区政府研究同意通过后再向区委、人大、政协提请审定和征求意见;最后,区政府请示报市政府审批,市政府同意后报省政府批复。省政府将进行实地调研,通过调研情况决定是否符合撤乡设镇条件才进行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