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67号
王洪均
脱贫攻坚工作,唯此唯大,是近几年来一切工作的统揽。通过帮扶单位干部职工和基层干部群众共同努力,贫困户的基础条件已在原来基础上向前跨越了至少10年。近几年,各级党委政府整合了一切项目资金优先做好贫困户、贫困村的各项工作,非贫困户享受的优惠政策较少,导致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之间差距显现。就住房条件来讲,贫困户通过各级努力和项目支持,一举跨越为新农村标准;但非贫困农户因政策项目投入缺乏,很多农户均未对自身居住条件进行改善。为此,建议将非贫困户陈旧住房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旧房屋改造项目。
( B )类
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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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以工代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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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第67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王洪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非贫困户陈旧住房改造支持力度的建议》(第〔67〕号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国家、省、市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要求,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只能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严禁用于非建档立卡贫困户。2016年以来,朝天区委、区政府用本级财政资金专门解决居住在“一方水土养育不了一方人”、交通不便、居住环境恶劣的一般农户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改善其生产生活条件。政策执行同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执行同步启动、同步结束。2016—2018年共完成一般农户易地扶贫搬迁571户2229人,拨付住房补助资金1931.2万元,截止2018年底,朝天区一般农户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全部完成,2019年起不再执行一般农户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近几年,我区农村住房建设整体上通过精准扶贫(危房改造项目)得到大幅的推进和提升。当前农户危房改造建设除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政策外,也面向低保、残疾人、分散特困人员实施,一般农户住房存在安全隐患的,目前还不能纳入危房改造政策。但是为解决非贫困户的住房安全问题,今年已经通过低保扩面,农村危房纳入改造363户,土地增减挂钩纳入改造573户,新村建设纳入改造1061户,传统村落修缮4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