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布高考录取办法 7月4日左右启动高考录取
6月24日起,我省2015年高考志愿填报开始,7月2日结束。在确保网上录取软、硬件配备到位,确保网络安全后,7月4日左右,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将启动。
25日,《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办法》公布,其中特别说明了每个学生的录取通知书需要由校长签名(盖章)后递送到考生手中。
录取通知书校长要落款
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分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提前批、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共六个批次。各批次安排的院校、专业详见我省《招生考试报》。
招收藏文加试、彝文加试考生的本科、专科藏文、彝文专业分别安排在本科第二批和专科第一批录取,其投档时间在本科第二批和专科第一批普通专业非预科计划投档之后、预科计划投档之前。
各类别、各层次预科在该院校同批录取。
对口招生的职教师资班安排在本科第一批录取,高职班安排在本科第二批录取。
五年制高职专科(含小教、幼教)转录工作安排在本科第二批录取。
高职学院面向藏区试办高中起点“1+2”模式高职专科录取工作在专科第二批录取结束之后进行。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办法》规定,高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及入学报到须知、有关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民办高校还须附省教育考试院出具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平行志愿一轮投档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第一批、专科第二批的平行志愿和其它批次的平行第二志愿、藏文加试志愿、彝文加试志愿、各批次预科志愿和征集志愿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录取考生中,首先按投档成绩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在对考生位次排序时,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每个批次开始之前会有“模拟投档”。高校报送的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报送调档比例的,首次模拟投档一律按照105%进行。
平行志愿只实行一轮投档,不补投。
7条要求规范录取与退档
在办法中,省教育考试院对高校录取做出了严格要求:
尊重考生接受教育的权利;要正确处理志愿与分数的关系,认真对待各志愿的考生。
在后续志愿投档后,高校不得退掉已投的考生档案。
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档案不足时,不得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在“招生章程”中有明确要求的除外);若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有分数级差等限制,高校应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对不予录取的考生,应写明退档理由。
考生对退档若有疑问,由高校负责向考生作出解释。
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华西都市报记者 肖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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