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余项举措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
除成都外,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
建立网络约租车、无人机等新行业安全监管新机制
推行部分公安行政审批“节假日办证”“预约服务”“急事急办”等服务模式
健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机制、创新社会治安治理机制、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完善公安机关管理体制和人民警察管理制度——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四川省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实施方案》,围绕五大方面改革内容,出台了100余项改革措施。《方案》明确改革目标:到2020年我省将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管理制度体系,全面实现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和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回应人民群众对建设平安四川的新期盼,我省将在创新社会治安治理机制方面着力加强重点治安问题防范控制、着力提升重点领域犯罪的惩防能力、着力创新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着力推动新技术新手段的实战运用。针对涉众型经济犯罪、通讯诈骗犯罪、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问题,重点部署防范和打击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对寄递、物流、网购和网络约租车、无人机等新行业、新事物的安全监管新机制。
在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方面,我省将重点推动户籍、人口服务管理、驾考、消防监管等制度改革,最大限度为加快城镇化进程、激发社会经济发展活力创造条件。除成都外,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着力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着力释放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最大内需动力。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定期清理制度,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前置审批手续,完善限时办理制度,建立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制度。
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公安机关将转变行政管理思路,创新管理服务方式,不断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推出更多利民惠民便民的新举措。按照《方案》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将推行部分公安行政审批“节假日办证”“预约服务”“绿色通道”和“急事急办”等服务模式,并建设全省统一的网上公安综合服务平台,搭建新媒体移动终端,最大限度地为群众咨询、办事和查询、监督提供方便。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管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着眼建设“法治公安”目标,我省公安机关将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执法制度机制,严格落实执法办案责任,不断提升执法主体依法履职能力。围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将建立案件管理中心,探索实行立案归口管理制度,实行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建立健全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修订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明确错案责任认定追究标准,规范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程序,建立冤假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确保执法权力规范运行;针对部分民警执法能力不足的实际问题,我省还将建立公安民警执法资格管理制度,实行公安民警执法资格准入;为推进阳光执法,我省行政案件生效文书将全部实现上网公开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