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杨天力)12月26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梁黎主持召开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祝远、田新华、邝庆林、张满德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7人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辛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和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法制讲座;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代表建议是人大代表行使管理国家事务法定权利的重要形式和主要途径,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是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法定职责。会议要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高度重视,切实增强代表建议办理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强化责任落实,不断加大力度,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精准度和针对性,确保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要在督促办理上创新举措,不断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水平和代表满意度。
会议审查和批准了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会议要求,区政府要完善风险预警防范机制,严格控制新增债务,依法妥善处置各类债务,进一步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要强化绩效评价,加强对债务资金的监管和跟踪问效,防止截留、挤占、挪用,确保债务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明财经纪律。
会议听取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对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以工代赈办3个部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满意度测评。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来抓,深入学习领会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要求,严肃对待审计查出的问题。要继续强化措施,定期销号,全面完成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巩固审计成果。
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工作情况、全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全区健康扶贫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继续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有效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补齐短板,为2020年的全国脱贫攻坚普查奠定坚实的基础。
会议对区人民政府项目投资工作进行了专项评议。会议指出,对区政府项目投资工作开展专项评议,是区人大常委会贯彻监督法的具体体现。在区委的大力支持下,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精心准备,为评议发言提供了重要基础,评议既肯定了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成绩,又客观实际地指出存在的问题,达到了评议预期效果。会议要求,要持续发力,全力推动全区项目投资工作。一是强化“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理念,高度重视项目投资工作,深刻领会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对经济形势作出的重大判断、对经济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抢抓机遇,扎实开展“项目决胜年”,确保项目投资持续健康增长。二是念好“谋、引、管”三字经,扎实开展好项目投资大比武,切实在项目储备超前、项目建设提速、投资结构优化上下功夫,认真谋划、精准施策,抢抓在建项目进度,加大向上协调力度,不断提高项目投资工作实效。三是提早谋划2020年工作和“十四五”规划,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市规划、乡村振兴计划及实际需要,提早谋划启动“十四五”规划,确保全面小康的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四是切实抓好评后问题整改,区人大常委会评议调查组要加强跟踪监督,推进评议意见办理落地落实;被评议部门要以此次评议工作为契机,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对待评议工作,把心思放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把功夫用在整改不足、破解发展难题上,以问题的整改实效推动项目工作取得新成效。
就近期各项工作,梁黎要求,一要认真总结2019年度工作,做好各级考核准备,提早思考2020年工作。二要扎实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区人大常委会要加强指导,做好新组建乡镇的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和召开乡镇人代会各项准备工作,各乡镇人大要积极配合完成改革后各项工作交接。三是积极做好年末岁尾各项工作以及人代会的准备工作。
区监察委相关负责人,区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不是组成人员的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工作办事机构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