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杨天力)6月26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梁黎主持召开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祝远、田新华、邝庆林、张满德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5人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辛俊,区政协副主席张泽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的情况报告,批准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广元市朝天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的报告》和对十三五规划纲要部分内容和指标进行调整的方案,同意继续执行调整后的《广元市朝天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会议要求,要充分发挥“十三五”规划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和综合调控功能,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围绕民生改善,加强创新社会管理,大力推进民生工程建设,不断增加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要进一步加强协调、明晰分工、夯实责任,确保“十三五”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近年来,在区政府及全区上下共同努力下,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有人管、有能力管”“主动监管、联动监管”“严查严管”不到位等问题。会议要求,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普及,努力营造人人知晓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监督、人人执行好食品安全法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确保基层有足够的力量、必要的设施、专业的能力和完善的机制履行好职责。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企业及重点人群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坚决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要大力提倡科技兴安,充分利用“互联网+”,加快各类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宣传力度,提高村民的民主法治意识;要加强对村民自治工作的指导,特别是加强对“村规民约”的指导,构建文明乡风民俗;要围绕“人才振兴”,加强对村委会成员的培训,增强履职能力;要积极探索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多种形式,努力增强农村经济实力和发展后劲。
梁黎强调,区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执法检查问题整改的跟踪监督,相关专委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要按照谁牵头、谁跟踪的原则,以整改效果为落脚点,对《食品安全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情况持续跟踪、逐一回访,确保人大执法检查的严肃性和实效性。区政府及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执法检查报告提出的相关问题以及审议意见,主动认领问题清单,认真研究,积极整改,适时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会议还印发了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会议要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各乡镇、社区要进一步加大扶持、指导、管理力度,探索市场运行机制,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产业化进程;进一步充实、加强基层养老服务工作力量,着力提高养老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水平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社会养老服务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就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以及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梁黎要求,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及各乡镇人大严格按照《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广元市朝天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及代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持续深入开展“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全面提升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水平,切实抓好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积极探索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要认真落实专委会、常委会委室联系乡镇人大制度,及早谋划,强化组织,精心准备,确保全区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暨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推进会圆满召开。
会议审议了人事任免案,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了《广元市朝天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法制讲座。
区监察委相关负责人,区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不是组成人员的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工作办事机构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