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杨清)2月3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梁黎主持召开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邝庆林、张满德、杨治国、向荣华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9人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辛俊,区人民法院院长余义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红,区人大常委会二级调研员王祝远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广元市朝天区第七届委员会第十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区委人大工作会议、《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广朝委发〔2021〕4号)精神。
会议审议了人事任免案,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梁黎要求,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持“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区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要勤政务实,坚决按照区委提出的“作表率、当楷模、走前列”要求,认真贯彻区委七届十四全会决策部署,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要严以律己,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要求,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梁黎要求,要早安排、早谋划,做好区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筹备工作,全力做好人代会会前代表视察、疫情防控健康监测、代表意见建议收集等各项工作,确保人代会圆满召开。
区监委相关负责人,不是组成人员的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工作办事机构负责人,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