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区人大常委会政府采购法执法检查组到区财政局就政府采购法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调研。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满德、杨治国参加调研。
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实施以来,我区广泛学习宣传,严格规范采购机制,科学监管,着力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在预防和治理腐败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2019—2020年,我区采购规模累计实现51806.5万元,节约财政资金2695万元,节约率达4.94%。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区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工作,认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强化学习宣传教育,不断完善制度机制,规范政府采购流程程序,加强监督管理,执法氛围浓厚,政府采购规模持续扩大、财政资金效益明显提升。
检查组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对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对政府采购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地认识,自觉接受政府采购,主动配合管理部门做好监督工作。要强化政府采购管理,不断优化流程、建立机制、完善制度,规范预算管理、目录管理、方式管理、程序管理等环节。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加强管理和经办人员的法律培训,不断提升工作能力。
据悉,为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法贯彻落实,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联动监督,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效,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和监督计划,3月下旬至4月上旬,区人大常委会组成2个执法检查组,深入区财政局、区教科局、区农业农村局、曾家镇、中子镇、羊木镇等部门和乡镇,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政府采购基本情况、政府采购法的学习宣传情况、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对政府采购监督情况、政府采购信息全程公开情况、政府采购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截至目前,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已初步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